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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水运工程监理市场秩序,加强监理单位资质管理,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暂行规定》,我们对有关监理单位报送的水运工程监理资质申请报告及材料进行了初审,初审结果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初审意见
1 上海源深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水运工程 甲级
2 重庆长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水运工程 甲级
3 江苏科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水运工程 甲级
4 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水运工程 甲级
5 张家港江东港口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水运工程 甲级
6 海南水运工程监理所 水运工程 乙级
7 温州港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水运工程 乙级
8 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水运工程 临时乙级
9 上海海达工程建设咨询监理事务所 水运工程 临时乙级
10 江苏交通工程咨询监理公司 水运工程临时甲级资质有效期延长1年
11 上海国际港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水运工程临时甲级资质有效期延长1年
12 武汉长信工程建设咨询监理公司 水运工程临时甲级资质有效期延长1年
13 北京准星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水运工程临时甲级资质有效期延长1年
14 浙江公路水运工程咨询监理公司 水运工程临时乙级资质有效期延长1年
15 天津华凌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水运工程临时乙级资质有效期延长1年
16 江苏省京杭运河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水运工程临时乙级资质有效期延长1年
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现将初审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30日内以传真、信函方式向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水运处反映。
传真:010-65292757
地址:北京建国门内大街11号
邮编:100736
交通部质监总站
二00三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