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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本市职业开发工作有关要求,通过组织实施职业开发以及开展试培训、试鉴定等工作,目前服装制版师等10个职业(模块)的配套文件已开发完成,现正式予以公布,并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社会培训机构可以根据有关审批工作要求,向所在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以下项目的培训资质:
服装制版师(四、三、二、一级)
时装设计师(三、二、一级)
工艺美术设计师(四、三级)
广告设计师(四、三级)
包装设计师(四、三级)
印前制作员(师)(四、三级)
二手车评估师(三、二级)
程序员(.NET)(四级)
计算机网络与系统管理员(四级)
快速成形技术(模块)(三级)
2、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按照《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做好培训项目审批管理工作。
3、上述培训项目的有关配套文件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相关内容公布在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网址为http://www.12333.com.cn/wsbs/zypxjd/jnjd/zlcx/index.shtml)。
4、上述培训项目的职业资格鉴定日期同时公布(见附件),各培训机构应按鉴定申报有关规定申报职业资格鉴定。
特此通知。 上海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
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服装制版师等十个培训项目职业资格鉴定日期安排
序号 |
职业(模块)名称 |
等级 |
鉴定月份 |
1 |
服装制版师 |
四、三、二、一 |
12月 |
2 |
时装设计师 |
三、二、一 |
12月 |
3 |
工艺美术设计师 |
四、三 |
12月 |
4 |
快速成形技术 |
模块 |
12月 |
5 |
广告设计师 |
四、三 |
12月 |
6 |
包装设计师 |
四、三 |
12月 |
7 |
印前制作员(师) |
四、三 |
12月 |
8 |
二手车评估师 |
三、二 |
12月 |
9 |
程序员(.NET) |
四 |
12月 |
10 |
计算机网络与系统管理员 |
四 |
12月 |
说明:具体鉴定日期(暂定)参见《2006年职业资格鉴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