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现行普通高中教学计划的调整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0-03-08 生效日期: 1990-03-08
发布部门: 教育部
发布文号:

  一、现将《现行普通高中教学计划的调整意见》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情况,研究执行。
  二、《现行普通高中教学计划的调整意见》是指导性计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委员会、教育厅(局)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包括民族地区的特殊情况)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教学计划方案请报我委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后的教学计划方案,学校必须严格执行。进行高中综合改革试验的学校,以及经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评估考察后授予高校招生保送权的学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委员会、教育厅(局)审查批准,可以调整教学计划方案。
  三、《现行普通高中教学计划的调整意见》的实施可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先在部分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选择一些地方,从1990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实行。这些地方仍然使用现行教材,但在使用时应根据重新修订的教学大纲对教材进行调整。第二步在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从1991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新生起实施调整措施。此时全国各地均开始使用修订的教材或新编的教材(包括必修课与选修课的教材)。实施调整意见要与试行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同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上述精神,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确定实施时间。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现行普通高中教学计划的调整意见》的情况、经验和问题,请及时告我委基础教育司。

为了解决当前普通高中存在文理偏科,学生知识结构比例不尽合理,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不利于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问题;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方针,在使学生全面打好基础的前提下,注意发展他们的兴趣和特长,增强他们适应社会生活和生产的能力,决定在新的高中教学计划尚未制定前,对现行高中教学计划进行适当调整,现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调整后的时间安排
  全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高一、高二年级每学年上课34周,复习考试2周,劳动技术教育4周;高三年级上课24周,复习考试12周,劳动技术教育4周),假期(包括寒暑假期、节假日和农忙假)10~11周,机动时间1~2周。
  每周活动总量为36~38课时。
  高三年级结束新课时间不得早于3月底。

  二、调整后的课程设置
  1.调整后的课程结构由学科课程和活动两部分组成。学科课程采取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种形式。活动包括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2.必修课程开设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和劳动技术共11科。选修课分两种,一种是单课性选修,在高一、高二年级开设;另一种是分科性选修,分文科、理科、外语、艺术、体育、职业技术六类课程,在高中三年级开设。
  3.政治、语文、数学、体育、劳动技术五科在高中三个年级均为必修课。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等科在高一、高二年级为必修课。与现行教学计划相比较,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等科必修课的课时有所减少;历史、地理和生物的必修课时略有增加。历史课的教学大纲要增加中国近现代史的内容。其他必修课的教学大纲,要依据适当调整教学内容、适当降低教学要求、适当控制深度的原则作必要的调整。调整后的教学大纲是必修课教学的依据,会考的依据,教学评估的依据和高考的依据,有些学科还要根据调整后的教学大纲重编教材。
  4.时事教育是高中思想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放到重要位置。时事教育每周1课时,可利用选修课或课外活动时间,分散使用或集中进行。时事教育的内容要在各地党委领导下,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时形势和各地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可以举办时事讲座,也可以开办时事广播。
  5.劳动技术课应该按照现行教学大纲的规定和要求开设。每学年安排4周,每天按6课时计算,可根据学校的具体条件,分散使用或集中使用。各校必须努力创造条件,落实此项教学要求。
  6.人口教育是必修的内容,进行人口教育试点的学校,要把人口教育课作为必修课,总课时不得少于16课时。教学时间可在选修课的时间内安排。其他学校要利用选修课或课外活动时间,开设人口教育讲座,还要在政治、生物、地理等课内结合进行。
  7.单课性的选修课在高一年级每周3课时;高二年级每周4课时。分科性选修课在高三年级开设。各类选修课的课时数可控制在以下范围内:物理4—6;化学3—5;生物2—4;历史4—6;地理4—6;外语3—5;体育2—3;职业技术4—6;艺术2—3。学校可根据情况自行安排。
  除职业技术选修课的教学大纲和教材暂由各地根据本地具体情况自行制定和编写外,国家教委将制定其他各类选修课的教学大纲并编写教材。其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外语等学科选修课的教学大纲都要根据这次调整的原则降低过高的要求。这些选修课的教学大纲是选修课教学的依据,也是高考命题的依据。
  8.课外活动包括体育锻炼,知识讲座,科技活动,各类兴趣小组活动,校班会,时事教育等。课外活动时间不得进行补课和辅导。社会实践活动按我委(87)教中字011号文件规定进行,每学年安排两周。可以分散使用,也可以集中使用。
  9.国防教育、环保教育等不单独设课,一律安排在选修课和课外活动中进行,或渗透到有关学科中结合进行。
  10.计算机课的开设,要根据各地的条件决定。必须在解决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实验设备并上好实验课的基础上,创造条件,开设计算机课。可以作为课外活动或者是选修课,也可以在劳动技术课中安排,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还可列入必选课或必修课。

  三、调整后的普通高中教学计划 
 ----------------------------------------------
 |     年 级|       |       |       |           |
 |  时 数   |  高 一  |  高 二  |  高 三  |   授课总时数   |
 |学 科     |       |       |       |           |
 |--------|-------|-------|-------|-----------|
 |  政  治  |   2    |   2    |   2    |    184       |
 |--------|-------|-------|-------|-----------|
 |  语  文  |   4    |   4    |   5    |    392       |
 |--------|-------|-------|-------|-----------|
 |  数  学  |   5    |   4    |   5    |    426       |
 |--------|-------|-------|-------|-----------|
 |  外  语  |   5    |   4    |       |    306       |
 |--------|-------|-------|-------|-----------|
 |  物  理  |   3    |   3    |       |    204       |
 |--------|-------|-------|-------|-----------|
 |  化  学  |   3    |   3    |       |    204       |
 |--------|-------|-------|-------|-----------|
 |  生  物  |       |   3    |       |    102       |
 |--------|-------|-------|-------|-----------|
 |  历  史  |   2    |   2    |       |    136       |
 |--------|-------|-------|-------|-----------|
 |  地  理  |   3    |       |       |    102       |
 |--------|-------|-------|-------|-----------|
 |  体  育  |   2    |   2    |   2    |    184       |
 |--------|-------|-------|-------|-----------|  
 |  劳动技术  | 每学年4周  | 每学年4周  | 每学年4周  |    432       |
 |--------|-----------------------------------|
 | 社会实践活动 |  每学年安排2周。在劳动技术课、课外活动或学科教学活动的时间内进行。 |
 |--------|-----------------------------------|
 | 每周必修课  |       |       |       |           |
 |        |  29      |  27     |  14     |   2240        |
 |  总课时数  |       |       |       |           |
 |--------|-------|-------|-------|-----------|
 |  选 修 课 |   3    |   4    |  16     |           |
 |--------|-------|-------|-------|-----------|
 |        |   6    |   6    |   6    |           |
 |  课外活动  |(体育锻炼:3  |(体育锻炼:3  |(体育锻炼:3  |           |
 |        | 其他:3)   | 其他:3)   | 其他:3)   |           |
 |--------|------  |-------|-------|-----------|
 | 每周活动总量 |  38     |  37     |  36     |           |
 ----------------------------------------------
  注:学校可根据场地、器材和师资等条件安排体育课和体育锻炼活动,但二者总量不应少于5节。 
  
附:关于《现行普通高中教学计划的调整意见》的几点说明
  一、现行普通高中教学计划需要进行调整
  现行普通高中教学计划是1981年颁发的。这个教学计划强调扎实打基础,特别要打好语文、数学、外语的基础,注意适应和发展学生的志趣、特长。在必修课的基础上安排了选修课,重视对学生进行劳动技术教育,开设了劳动技术课。几年来,这个教学计划在整顿、建立正常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起了较好的作用。但是在贯彻执行过程中也反映出教学计划存在一些问题。
  1.现行三年制普通高中教学计划原是为重点中学制定的,因为没有制定适用一般高级中学的计划,全国只好统一使用此计划。由于我国各地师资水平和办学条件相差悬殊,学生的基础也有很大差异,因此,多数学校和学生都不能适应这个教学计划,严重影响了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
  2.课程结构比例不尽合理。从单课性选修的教学计划来看,文科和生物的课时偏少,文科内容也不够充实、完整。选修课范围较窄,在培养学生对现代社会生活和生产等方面的适应能力上重视不够。
  另外,与现行教学计划相配套的措施一直不完备,没有编写与分科选修教学计划相配套的有关学科的教学大纲和教材。再加上高校招生分科考试的影响,在执行教学计划过程中缺乏督导检查,管理不够严格,因此许多学校侧重文科的班级少开或不开理科课程,侧重理科的班级少开或不开文科课程,使学生知识结构不完整,不利于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从端正办学指导思想,调整教学秩序,加强教学管理,改革课程设置、教学内容、考试制度和考试方法等多方面进行综合治理。在新的与九年义务教育教学计划衔接的普通高中教学计划尚未制定之前,先对现行普通高中教学计划进行适当调整,是一种必要的过渡措施。
  二、调整现行普通高中教学计划的原则
  普通高中教育要在义务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并且要使学生的个性得到健康的发展,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良好的基础。因此调整普通高中教学计划应遵循以下原则: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劳动教育和社会实践环节,适当调整文理科的比例,力求各类课程比例趋于合理,克服文理偏科现象。
  2.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减少各门学科过多的内容,降低过高的教学要求和难度,以利于打好基础,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
  3.有利于因材施教,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在打好基础的前提下适当减少必修课的课时,适当增加文科、理科、外语、艺术、体育和职业技术方面的选修课。
  4.有利于适应各地发展不平衡的现状,有利于适应师资、生源和办学条件不同的学校的需要。
  5.有利于普通高中的整体改革,注意与九年义务教育教学计划和新的普通高中教学计划的衔接,推动高中会考制度的实施。
  三、调整后普通高中的课程安排
  1.调整后的普通高中学科课程,在必修课为主的原则下,适当增加选修课。选修课分两种:一种为单课性选修,主要安排在高一、高二年级。高一、高二年级单课性选修课的开设可根据学校的条件、学生的要求和社会的需要而定。可以另设新课程,也可以就必修课的某一门或几门开设加深加宽的选修课,还可以开设职业技术选修课,供学生自由选择。另一种是分科性选修,即在文科、理科、外语、艺术、体育、职业技术等方面有所侧重的选修,主要安排在高三年级。
  学校可根据条件选择开设若干类型的选修课。某些类型的选修课,如音乐、美术、体育等,可采取几所学校联合开设的办法。职业技术选修课各学校都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帮助学校解决开设职业技术选修课的困难,并可以设置一些劳动技术教育中心,作为附近学校进行职业技术教学场所,现有的职业技术培训中心也应为附近的学校开设职业技术选修课提供方便。
  高三年级学生至少要从同一类型或不同类型的选修课中选修两门学科,选修课结业后,学校要对学生进行考核。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会考科目的安排,对个别学科开设的年级进行调整,但不能增加每周必修课的总课时。
  3.对于师资、生源和设备条件均较好的学校,在达到调整后各门必修课教学大纲要求的前提下,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适当减少高一、高二年级的必修课时数,适当增加高一、高二年级单课性选修课的课时数,选修课可拓宽教学内容,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能力,发展学生的智力。
  4.根据各地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的情况,外语课在高三年级可以作为必修课,也可作为必选课或自选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自行决定采用哪一种方式,如果采用必修课的方式,外语会考安排在高三年级进行。采用必选或自选课的方式,外语会考仍在高二年级进行。
  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紧对开设职业指导课的研究,组织力量编写教材,积极创造条件,争取一二年内在本地区试行开设职业指导课,对学生进行志愿辅导和职业指导。开设年级和课时数由各地自行决定,教学时间可从选修课与课外活动的时间中安排。
  四、关于考试问题
  为了减轻学生过重的负担,要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加强平时考查。每门学科每年只举行一次考试(包括会考在内),非会考科目的考试一律由学校命题,考试时间由各地根据需要自行安排。除会考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统考。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3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