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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本市社区老年人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7-20 生效日期: 2006-07-20
发布部门: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文号: 沪民办发[2006]58号
各区(县)民政局、老龄办:
  最近以来,本市出现持续高温,市气象局曾几次发出高温预警信号,预计高温天气还将持续。为切实帮助社区中困难人员,特别是老年人安全度过盛夏炎热季节,进一步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提高对老年人防暑降温工作认识。
  各级民政(老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一工作对构建和谐社区的重要意义。要本着为社区老年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的宗旨,把社区老年人的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夏季民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根据夏季高温预报及天气变化情况,加强指导、检查,督促所属部门、机构想方设法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证辖区、机构内老年人安然度夏。
  二、要准确掌握社区老年人的防暑降温基本情况
  要对社区以及所属机构老年人的防暑降温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普遍的排摸,重点是纯老家庭老人、高龄老人、“三无”对象、老弱病残等社会救济对象,准确掌握他们在夏季防暑降温的基本情况,以利有针对性地帮助他们避暑和在高温情况下的正常生活。
  三、要充分利用社区各类场所及资源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各区县要充分发挥社区各类防暑降温资源的作用,保证社区老年人的避暑需要。一是要充分发挥社区老年活动室的作用,确保老年活动室白天全天开放,并视情况适当延长开放时间;二是有条件的地方可将社区内的学校等场所向老年人开放,设立避暑站,配置必要设备,向特殊老年人提供避暑场所;三是因地制宜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避暑、纳凉活动。
  四、要逐步形成老年人度夏的预警工作机制和良好氛围
  要提倡青少年、大学生以及社会组织开展帮助社区老年人防暑降温的志愿服务活动。为老年群众提供多种形式的祛暑消夏服务。各级民政部门要不断总结经验,倡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帮助社区老年人避暑度夏好风气,同时,努力形成预警工作机制,确保社区老年人安全度夏。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六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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