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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教材建设的管理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2-07-10 生效日期: 1992-07-10
发布部门: 教育部
发布文号:

  近年来,随着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建设的发展,各地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积极配合课程教学,组织力量编写出版了一批思想政治教育课教材,对于开好思想政治教育课,提高教师的思想理论水平,起到了促进作用。但是,在思想政治教育课教材的建设中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要加以解决。现提出以下意见:
  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教材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注重政治性、思想性,突出重点,讲清难点。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教材建设的科研工作,科学地确定教学内容,对学生普遍关心的问题作出有说服力的解答。
  编写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教材,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加强领导和管理。要严格教材审批制度,制止多头编写教材等现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教材建设实行中央和地方两级管理的办法。国家教委思想政治工作司统筹规划、管理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教材建设工作,负责组织编写指导性教学大纲、教学要点和全国通用教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可按照国家教委颁布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要点组织编写教材和有关教学参考资料。高等学校联合编写行业性强的教材,凡跨省(区、市)的,须经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家教委思想政治工作司批准;未跨省(区、市)的,要报经当地教育部门批准。各高等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编写供校内使用的讲义,确需编写和出版教材的,要报请当地教育部门批准,并限定在批准的范围内使用。公开出版发行的教材,应注明批准出版的单位。今后,任何个人和单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编写出版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教材,否则要追究责任,并一律不作为评聘教师职务的依据。
  各地教育部门和各高等学校要对现已出版和使用的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教材进行必要的清理。有政治性问题或质量低下的教材不能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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