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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化学、地理、英语、俄语、日语科范围仍是1986年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发的《全日制中学教学大纲》。另一些学科不能完全按照《全日制中学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考试。特作如下说明:
政治科(文史类):《全日制中学政治常识改革实验教学大纲》(初稿)、《全日制中学经济常识改革实验教学大纲》(初稿第一、二部分),约占80%;《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约占10%;1991年4月至1992年3月期间的国内外重大时事,约占10%。
政治科(理工类):《全日制中学政治常识改革实验教学大纲》(初稿)、《全日制中学经济常识改革实验教学大纲》(初稿第一、二部分),约占60%;1991年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发的高中《中国近代现代历史讲座》考试范围约占20%;《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约占10%;1991年4月至1992年3月期间的国内外重大时事,约占10%。
语文科:1990年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发的《全日制中学语文教学大纲》修订本。
数学科:《全日制中学数学教学大纲》。对文科考生“反三角函数和三角方程”、“不等式的性质和证明”及“参数方程和极坐标”不作要求。
物理科:《全日制中学物理教学大纲》的高中部分。
生物科:《全日制中学生理卫生教学大纲》、《全日制中学生物教学大纲》。其中植物学、动物学部分不作要求。
历史科:《全日制中学历史教学大纲》(1986年版)、高中《中国近代现代历史讲座》考试范围。
经高中毕业会考,并继续试行国家教育委员会规定的新科目组考试的省,199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英语、俄语、日语科考试范围同上。政治科同上政治科(文史类)的考试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