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沪科[2006]第294号
各区县科委及有关单位:
为推进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结合上海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有关内容,现就申报2006年上海市火炬计划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资助原则
1、项目第一申请单位必须是注册在本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报项目达标年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
2、重点资助863计划、国家和省市级重大和重点科研成果的产业化项目;重点资助科技小巨人企业和区县特色产业基地内骨干企业的产业化项目。
3、2005年获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和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资助且符合以上支持领域的项目,可直接转列为2006年上海市火炬计划项目,不再另行申报。
三、注意事项
1、项目进度要求:2008年6月30日前完成。
2、火炬计划项目网上申报路径:从“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上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备注:在线填写可行性方案时,“特征”请选择“其他”;“是否定向”选择“否”;“申报市科委计划类型”请选择“其它计划-火炬计划”进行申报】下载相关表格《上海市火炬计划项目申报书(2005版)》,按照要求认真填写书面材料,同时提交2005年度财务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网上申报材料从《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申请截止日期为2006年7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4、书面申报材料从2005年7月5日起开始受理,截止日期为2006年7月2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下午4:30),逾期不再受理。书面材料必须与网上递交材料一致。
5、书面申请材料送达地址:钦州路100号,上海市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受理部。
咨询电话:54065187 53822040-61630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