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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商委办公室关于积极配合做好农村村级社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7-11 生效日期: 2006-07-11
发布部门: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文号:
各试点区县(自治县、市)商贸流通主管部门,龙头企业:
  市委组织部牵头推进的农村村级社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已进入组织实施阶段。农村市场“双建工程”(乡镇建连锁经营超市、村社建便民放心商店)建设与村级社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相得益彰,村级便民放心商店是村级社会公共服务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积极配合做好村级社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有序推进“双建工程” 建设,现就有关事宜作如下通知:   一、 深刻认识村级社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重大意义
  推进农村村级社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有利于整合农村资源,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公共服务,丰富农民物质文化生活,促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市场“双建工程”的便民放心商店建设,有利于拓展完善村级社会公共服务中心的功能,直接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真正使村级社会公共服务中心成为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二、充分结合,搞好规划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农村村级社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要求,从2006年起用5年时间,分阶段将全市9808个行政村全面建成村级社会公共服务中心。2006年至2007年,优先在2000个无村级组织活动阵地村建成村级社会公共服务中心。同时,将纳入“千百工程”的1000个村建成村级社会公共服务中心。村级社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内容为一楼一场,即综合楼一栋200平方米,标准篮球场一个420平方米,其中综合楼包括小商品超市和农资用房50平方米。据此,2006年全市纳入“双建工程”试点范围的10个区县(自治县、市),龙头企业在建店选址时,要优先把“千百工程”的示范村、推进村和重庆市农村村级社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2006年规划的新建村纳入规划定点范围,并根据总体安排部署率先建设、改造其村级便民放心商店。各试点区县(自治县、市)、龙头企业接此通知后,在年初总体规划数量不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当调整具体的商业网点建设选址规划,并及时向我委上报本地区调整后的建设规划,以备年底检查验收。
  三、精心组织,加快发展
  各试点区县(自治县、市)、龙头企业要根据调整后的年度规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农村市场“双建工程”目标任务。结合本地农村村级社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情况,主动跟进,积极配合,做到村级社会公共服务中心发展到哪里、便民放心商店就配套到哪里,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扩大农村消费,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积极努力。
二○○六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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