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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民政局《贵阳市2006年中心敬老院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5-29 生效日期: 2006-05-29
发布部门: 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筑府办发[2006]71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市民政局《贵阳市2006年中心敬老院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贵阳市2006年中心敬老院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提高敬老院建设和管理水平,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06年为民兴办“十件实事”之一,建设6个中心敬老院的任务,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围绕整体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为改善“五保”老人居住环境,推进中心敬老院建设和管理,解决“五保”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问题。2006年着重在农村“五保户”较多的乌当区、小河区、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各修建1个中心敬老院。
  二、组织领导
  (一)为使中心敬老院建设工作顺利完成,特成立贵阳市中心敬老院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二)项目区、市、县政府要成立中心敬老院建设工作小组,负责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的规划布局、建筑设计、施工图纸、工程进度及资金管理等各方面的监督落实,每月以书面的形式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进展情况。
  (三)项目区、市、县政府要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安排中心敬老院建设的有关工作,将中心敬老院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切实保障项目建设的顺利完成。
  三、时间安排
  6个中心敬老院建设周期为1年,2006年3—4月份即开展选点、设计、规划、筹集资金、申办手续等工作;4-11月份为建设阶段;11—12月份为验收阶段。
  四、资金来源
  6个中心敬老院土地项目建设,由项目区、市、县按行政划拨方式落实,建设资金由市、区(市、县)两级财政按一定比例承担。其中,乌当区、小河区按6:4的比例承担,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按7:3的比例承担。每个中心敬老院按120万元投入,即6个中心敬老院由市级投入480万元,项目区、市、县共投入240万元。
  项目区、市、县财政资金要列入当年政府财政预算,按时足额到位,项目区、市、县民政部门要及时将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配套资金计划等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区、市、县发改局要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报市发改委审批,待资金落实后才能开工建设。建设项目的启动,原则上由项目区、市、县先自行投入,待项目进度达到50%以上,市级配套资金再拨付50%,余款部分待项目建设完成经质检等部门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到位。
  五、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确保中心敬老院建设顺利实施
  中心敬老院是市委、市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之一,对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为此各级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力配合,大力支持该项目的建设。
  六、建设与管理
  (一)操作程序。市级中心敬老院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个工作的指导协调,项目区、市、县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项目区、市、县上报的具体实施方案,配套资金的落实,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对中心敬老院的选址情况进行实地察看,论证确认后方可实施,按上述要求,分期下拨资金。
  (二)项目规模。建设用地不少于2000m?2,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m?2 ,床位数达到50个以上。
  (三)项目设置。中心敬老院建设要选址在环境幽雅、交通便利、适宜老人居住的地方。规划设计中,环境绿化面积按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执行;要优先考虑老人的方便起居,居住条件尽可能安排两人一卫,要配备餐厅、厨房、洗浴室、娱乐室、健身房、医疗室、办公用房和室外活动场地(门球场、菜地等)。
  (四)产权归属。中心敬老院的产权归属区、市、县民政部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
  (五)建立督促检查措施。为加强该项工作的力度,确保按期完成工程,严把项目建设的质量关,市发改委、市民政、财政、纪检、审计等部门对资金的使用情况、工程进度等情况要进行半年检查和年终验收。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该项目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各区、市、县要组织相关部门加强督查,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二00六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贵阳市中心敬老院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 石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陈国玺 ( 市政府副秘书长)
  谢红生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刘晓萍 (市财政局副局长)
  尹相华 (市发改委副主任)
  龙忠权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 朱  (市建设局总工程师)
  张建平  (市规划局副局长)
  周映荷  (市林业绿化局党委副书记)
  黄景阳  (市民政局副局长)
  丁 振  (乌当区副区长)
  常文松  (小河区副区长)
  程建梅  (清镇市副市长)
  魏燕飞  (修文县副县长)
  刘正菊  (息烽县副县长)
  刘光荣  (开阳县副县长)
  中心敬老院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谢红生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黄景阳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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