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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7-10 生效日期: 2006-07-10
发布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苏政办发[2006]6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2006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六年七月十日
2006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工作方案
  2006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由省人民政府主办,省农林厅、省外经贸厅、省贸促会、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承办,省外办、省台办、省侨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科技厅、省政府新闻办、省海洋渔业局、省供销社、省农机局、省农业资源开发局、省林业局、省农科院、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省滩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其他各省辖市人民政府协办,于2006年9月22日至24日在连云港市举办。   一、宗旨
  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展示我省农业投资新环境、现代农业新成果、农村发展新面貌,提高农业利用外资水平,拓展农产品出口渠道,扩大农业国际合作交流,加快发展高效外向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增强我省农业国际竞争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主题与内容
  主题:农业投资与贸易合作。
  内容:坚持投资与贸易、展示与洽谈、项目推介与政策咨询、商务活动与学术研讨相结合,推介我省的名特优新农产品,展示我省优良的投资贸易环境,拓展农业招商引资渠道,扩大农业对外贸易。
  (一)投资及贸易促进。农洽会期间,邀请有关国家与地区政府官员、企业家和中介组织以及境内农产品进出口企业,与我省相关部门、企业开展双向投资与贸易洽谈,签订外商投资农业项目合同、出口贸易与技术合作项目合同。
  (二)农业展示。在连云港市国展中心按功能设置投资贸易洽谈区、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区、农业高新技术展示洽谈区、现代农业机械与设施展示洽谈区、综合区等,以实物、图片、文字、模型等形式,展示全省各地投资贸易环境、名特优新农产品以及境内外农业新技术、种子种苗、种畜种禽、农业机械、现代农艺设施、农产品加工技术设备等。
  (三)专题论坛。邀请中外知名专家学者、优秀企业家等,围绕提升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吸引外资发展农业、农产品出口以及其他课题或国际合作项目等内容,召开专题讲座或研讨会,加强信息交流,推广先进经验,推进农业国际合作。
  (四)专场推介。邀请境内外企业、科研单位、中介机构等进行新产品、新技术、新管理、新服务等方面的专场推介活动,促进境内外的合作与交流。
  (五)投资贸易环境考察。根据农洽会期间投资贸易洽谈与技术交流合作具体情况,各地、各单位安排有投资、贸易、技术合作意向的中外客商到当地进行实地商务考察与农业休闲观光。
  三、目标任务
  进一步扩大农洽会的品牌效应,充分发挥农洽会的平台作用,推介县以上农业利用外资重点项目1000项,力争签订外商投资农业项目合同150个以上,协议利用外资8亿美元以上;签订农产品出口贸易合同50个以上,合同金额2亿美元以上;签订技术合作项目合同20个以上。
  四、职责分工
  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组织委员会负责农洽会的组织协调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农林厅,具体负责做好农洽会的筹备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根据组委会的部署与要求,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协调配合,积极做好农洽会招商招展、宣传报道、来宾接待、安全保卫、活动组织等各项工作。
  省农林厅、省外经贸厅、省贸促会负责组织协调整体筹备工作,各邀请境外客商50人;省外办负责邀请境外客商30人,配合做好外事礼宾礼仪、投资贸易对口洽谈工作;省台办、省侨办负责各邀请台商、侨商等30人,配合做好投资贸易对口洽谈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负责邀请省外10家大型龙头企业参展;省财政厅负责经费安排落实与检查监督;省公安厅负责安全保卫;省政府新闻办负责新闻报道工作;省科技厅、省海洋渔业局、省供销社、省农机局、省农业资源开发局、省林业局负责行业投资贸易指导与服务,各邀请境外客商6人或组织6家企业参展;省农科院负责组织境内外农业科研机构10家设展参会;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省滩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各负责组织10家企业或相关单位参展。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要全面负责本地区招商招展、参展参会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在展馆内设立市级展台,展示宣传本市农业投资贸易环境,推介项目等。组织企业、园区等参展,展示名特优新农产品与农业高新技术,开展项目和贸易洽谈。苏南各市邀请有投资、贸易合作意向的境外客商不少于10人,苏中各市不少于8人,苏北各市不少于6人。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除承担上述任务外,加大招商招展、对外宣传力度,邀请境外客商40人,组织境内外100家以上企业或单位参展,承办开幕式等节庆活动,具体落实农洽会场地及展览、接待、宣传、食宿、交通、通讯、医疗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五、经费安排
  2006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活动经费,由省组委会办公室提出预算,省财政厅审核安排、监督使用。省对各市参加单位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各市要在财政资金中安排一定经费,用于本市参展筹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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