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环办函〔2006〕751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认真贯彻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精神,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经研究,定于2006年11月22日-24日在四川省成都市举办“行动计划” 培训研讨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当前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形势与任务;
(二)“行动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三)农村环保实用技术;
(四)“行动计划”有关项目的申报;
(五)农村环保典型经验介绍。
二、参加人员
总局已批复的“行动计划”试点地区及近期拟编制或开展本地区“行动计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有关部门负责人员。
三、会议地点
成都市金牛宾馆(四川省成都市金泉路2号)。
11月21日全天报到。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研讨会活动由成都市环保局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承办。
(二)会议统一安排食宿、会议资料及考察,费用自理。
(三)请参会人员于2006年11月19日前将参会回执反馈至会务组:(028)86630679。
(四)日程安排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环保总局政府门户网站有关通知(http://www.sepa.gov.cn)。
联系人:成都市环保局 熊发荣 余蓉
联系电话:(028)866306791368835861813096335669
E-mail:rsc458@126.com
联系人:成都金牛宾馆 龚俊
联系电话:13880271335
E-mail:zl285@sina.com
联系人:环保总局规划院 王夏晖
联系电话: (010)84913882
联系人:环保总局生态司 陈建国 孔源
联系电话:(010)66556330(010)66556332
附件:“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培训研讨会回执 二○○六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