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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对口帮扶对口支援工作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7-05 生效日期: 2006-07-05
发布部门: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甬政办发[2006]1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宁波市对口帮扶、对口支援工作规划(2006-201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七月五日
宁波市对口帮扶、对口支援工作规划(2006-2010年)
  对口帮扶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和我省丽水市、衢州市、温州市31个欠发达乡镇,对口支援三峡库区重庆万州区、西藏那曲地区比如县、新疆和田县,是党中央、国务院和浙江省委、省政府交给我市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多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号召,把对口帮扶和对口支援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讲政治、讲大局、讲感情、讲奉献,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加强领导,工作上狠抓落实,资金上大力支持,同时发动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广泛参与,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对口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和经济社会稳步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受到了上级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为进一步做好2006-2010年对口帮扶和对口支援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东西扶贫协作工作和对口支援三峡移民工程工作以及援藏、援疆工作的指示精神,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欠发达乡镇奔小康的若干政策意见》(浙政发(2005)36号)以及援藏、援疆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对口地区的总体部署和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同志“两个大局”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遵照胡锦涛总书记要求浙江“走在前列”的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按照中央、省关于对三峡库区移民工作和援藏、援疆、帮扶省内欠发达乡镇的部署,继续坚持“两个千家万户”方针,紧紧围绕“整村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扶贫”三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着力帮助对口地区贫困群众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基本素质,拓宽基本增收门路,并积极探索新时期对口帮扶、对口支援工作的有效途径,促进对口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健康、协调发展,高质量地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交给我市的任务。
  (二)工作原则:
  1.政府主导与市场导向相结合原则。做好对口帮扶工作是我市各级各部门的重要政治责任。政府要在对口帮扶中发挥主导作用,通过党政代表团的出访,充分整合各种资源,引导、推动对口帮扶工作健康发展;要不断加大帮扶力度,创新帮扶手段,探索建立帮扶工作长效机制,圆满完成对口帮扶任务。同时,开展对口帮扶工作必须重视市场机制的作用,要创造条件让市场机制在配置扶贫资源时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提高扶贫资源的配置效率;要通过各种途径帮助对口地区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增强集体经济,增加农户收入,以不断增强对口地区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努力使对口地区的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
  2.无偿援助与交流合作相结合原则。在对口帮扶和对口支援工作中,不仅要进行“单向”的无偿帮扶和支援,给予必要的资金、物资和项目援助,也要开展“双向”的交流和合作,通过党政代表团互访、农业开发、人才培训、干部交流、支医支教等途径,帮助对口地区干部群众转变观念,拓展发展思路。尤其是要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把我市的加工制造业优势、民营经济优势、信息科技优势,与对口地区的各种资源优势结合起来,正确把握援助、合作、发展的关系,在帮扶和支援中寻找合作项目,在合作交流中寻找发展机遇,形成互促互进、共同发展的良性格局。
  3.典型示范与全面推进相结合原则。在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有机统一的基础上,整合资源、集中力量抓典型。通过典型的示范带动,由点到线,由线到面,全面推进,从而促进对口地区的全面发展。在工作中,一定要加强调查研究,项目要选得准,典型要突出,工作要落到实处,确保质量和成效。特别要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使帮扶资金和支援资金的效益得到最大化的体现,真正让对口地区的群众得到实惠,做到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4.协调平衡与科学规范相结合原则。制订规划,出台政策,实施项目要兼顾各方面的利益与承受力,切忌顾此失彼,厚此薄彼。在实施项目时要充分考虑对口地区贫困群众的认知力和承受力,正确处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关系。对规划制订、政策出台、项目实施等与受援受助对象密切相关的工作,要坚持科学规范的原则,要公开、公正、公平,使受援受助对象能清楚地了解帮扶和支援工作的意图和目的,从而激发其内在积极性,主动支持配合对口帮扶和对口支援工作。
  二、对象和工作重点
  (一)对口帮扶对象:
  1.贵州省黔东南州的雷山县、丹寨县、麻江县、黄平县、台江县、三穗县;黔西南州的贞丰县、册亨县、望谟县、兴仁县、普安县、晴隆县。
  2.浙江省的丽水市、衢州市、温州市31个欠发达乡镇。
  (二)对口支援对象:
  1.重庆市万州区。
  2.西藏那曲地区比如县。
  3.新疆和田县。
  (三)对口帮扶工作重点:
  1.贵州省黔东南州和黔西南州。
  (1)实施“甬黔对口帮扶示范村”工程。整村推进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好形式、好抓手、好平台。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以及贵州省对“整村推进”工作的部署,我市将整合各方力量,集中资金,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标准,分步实施,争取用5年时间在对口地区建成100个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对口帮扶示范村。实施的主要内容是: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即“五通”(通水、通路、通电、通广播电视、通电话);提高人口素质的社会事业建设,即落实九年义务制教育,推进合作医疗,搞好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增加收入的产业建设,即村有骨干产业,户有增收项目。通过示范村的建设,大力帮助两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打造“甬黔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基地”工程。充分利用我市在农产品优良品种、技术、信息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结合对口地区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独特的生态环境,进一步完善、扩大已建农业示范项目,帮助对口地区引进适合当地生长的名、特、优、新农产品,开发和扶持特色产品,争取用5年时间建成10个集中连片、规模较大、技术含量较高、管理规范、效益较好,对贫困群众增收有较大作用的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基地。
  (3)开展“支教(医)百校(院),助学万人”活动。继续扶持对口地区的教育、医疗和文化设施条件,做好教师、医生交流学习工作,争取用5年时间重点扶持100个学校(卫生院)。同时,开展“助学万人”活动,争取资助1万名失学和贫困学生。
  (4)实施“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培育新型农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为加快对口地区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步伐,要重点做好农村干部、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农业技术人员和普通劳动力的教育培训工作,以及干部的交流挂职工作;要在甬黔两地建立相对稳定的培训基地,每年安排专项经费进行各种形式的培训。计划5年为对口地区培训1万名干部群众,争取使之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高素质的新型农民。
  (5)实施“甬黔劳动力对接”工程。贫困地区劳动力向沿海地区有序转移就业,是解决贫困群众收入来源和缓解沿海地区劳动力紧缺矛盾的双赢之举。实施“甬黔劳动力对接”工程就是在充分尊重劳动力与企业意愿基础上,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积极引导对口地区剩余劳动力向我市转移。通过帮助对口地区建立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完善劳动力培训网络,建立健全劳动力培训、转移的工作机制,推动和引导我市企业与对口州劳动力的对接。在不断拓展劳务合作渠道的过程中,大力推行“订单式”劳务合作模式。
  (6)开展“甬黔企业合作交流”工程。在新一轮对口帮扶工作中,要把建立完善企业合作交流平台,大力推进经济合作作为对口帮扶的一个重要内容。要充分利用我市民营经济发达,民间资本活跃,与对口地区有较强互补性的特点,积极创造条件促进两地企业开展经济合作。要充分利用我市已出台的到对口地区开展经济合作工作的优惠政策,使甬黔企业合作交流在后5年内有重大突破。
  2.丽水市、衢州市、温州市31个欠发达乡镇。
  (1)实施“下山移民”工程。根据对口帮扶乡镇下山脱贫和整村搬迁规划,积极帮助缺乏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高山远山地区、地质灾害频发地区的农户实施整村搬迁。要帮助农民增加就业机会和搞好生产发展,以切实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同时,要支持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基础设施投入的效益。
  (2)开展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工作。要把帮助对口乡镇劳动力转移培训作为主要工作来抓。一是开展适应二三产业要求的职业技术培训;二是围绕当地农业特色产业开展农业技术培训;三是有组织地接纳当地务工人员,并积极提供务工信息。
  (3)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和特色产业。重点扶持建设绿色农产品基地、有机农业基地和特色畜禽生态养殖基地,帮助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和节水农业,加强种子种苗工程基地建设,不断提升对口乡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确保农户增加收入。同时扶持当地发展生态旅游、“农家乐”休闲旅游等特色产业。
  (4)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积极开展改水、改厕、改线、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等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建设绿色生态家园。同时,要加大教育、文化事业、农村合作医疗的扶持力度,开展支教、支医、结对助学活动,从而帮助对口乡镇全面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四)对口支援工作重点:
  1.重庆市万州区。
  (1)加强两地经贸合作,扶持库区开展优势产业。根据《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紧紧抓住国家对三峡库区产业发展政策扶持力度加大的机会,充分发挥万州资源优势,积极推动两地经贸合作与交流,大力扶持万州产业发展。一是帮助完善加工业发展的基础设施,搭建招商引资发展加工业的平台;二是发挥我市农副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多、经济技术实力强、信息灵通、市场广阔等优势,围绕柑桔产业化、草食畜牧业开发和水产养殖等加强支援与协作,积极引导我市有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到万州投资办厂或建立原料基地;三是在国家扶持政策的基础上,两地政府再制定相关优惠政策,积极促进我市优势企业参与万州与库区的经济技术合作,利用万州(库区)资源优势,发展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开发型产业;四是发挥宁波港和万州港优势,开展江海联运,沟通宁波一万州的物流渠道,促进万州经济快速、协调发展。
  (2)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帮助农民增加收入。充分发挥我市现代高效农业优势,进一步加大对万州的高效生态农业项目支援力度,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为移民逐步走上致富之路创造良好条件。一是为万州农村移民提供先进实用技术和优良品种;二是积极组织我市农业专家对万州提供智力支持,帮助万州提高农业科技水平;三是建立高效生态农业生产示范基地,引导万州农民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四是做好以培育社会主义新农民为目标的移民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在促进移民致富的基础上,大力推动库区新农村建设。
  (3)扶持发展旅游业。紧紧抓住“新三峡”旅游在全国形成热潮,万州水、陆、空立体交通网络基本形成的重大机遇,充分发挥我市旅游窗口优势,积极开发万州人文景观和自然风光相结合的特色旅游项目,增加移民就业渠道;努力促进我市与万州在旅游项目上的合作,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大力推动我市企业参与万州旅游项目基础设施的建设,增强万州旅游项目竞争力。
  (4)抓好库区劳务输出。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发挥对口支援的政治优势,积极开展劳务合作。一是双方要加强对移民劳务输出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二是对移民劳务人员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劳务输出的质量。
  2.西藏那曲地区比如县。
  (1)做好干部援藏工作。
  (2)积极促进两地交流。认真协调做好两地领导互访交流工作,增进汉藏友谊,促进民族团结。
  (3)认真做好经济援藏和技术援藏工作。按照“突出重点、群众受益、统筹兼顾”的原则,结合西藏实际,在抓好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公益事业方面支援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把援助范围由城镇向农牧区和农牧民延伸,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重点,援建一批安康工程、健康工程和希望工程,从而切实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牧民收入,进一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共同努力把比如县建设成平安县、和谐县。
  (4)加强督促检查。在指导援藏干部做好项目的确定、实施和管理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项目效益评估工作,并及时总结提高。
  3.新疆和田县。
  (1)做好干部援疆工作,并以援疆干部为平台,在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加大支援力度,推动两地交流,全方位做好对口支援工作。
  (2)认真落实援疆项目。要以促进发展稳定和提高贫困农牧民生产生活水平为目标,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重点,大力帮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快基础产业和教育卫生事业发展,着力改善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3)进一步加强实施项目的管理。指导规范援疆干部做好项目的确定、申报、实施和管理工作,及时检查评估项目运行情况,建立规范的资料档案和监管体系。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快西部地区发展步伐,促进东西部协调发展,是一个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的政治问题。党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东西扶贫协作工作,是贯彻邓小平同志“两个大局”战略构想的具体实践,也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各级各部门和广大领导干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识对口帮扶和对口支援工作的重要意义,怀着对贫困地区的浓厚感情,扎扎实实做好对口帮扶、对口支援的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领导。首先要保证有人管事,有钱办事。对口帮扶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必须要有专门的机构、人员从事这项工作,并落实工作经费。其次要重视、发挥规划的作用。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制订出与之相适应的,并切合当地和对口县实际的工作规划,确保对口帮扶工作有序、规范、稳步发展。第三要建立健全对口单位高层互访和工作例会制度。市扶贫办要协调做好市党政代表团出访对口地区的服务保障工作。各对口单位主要领导每年至少有一次与对口帮扶县领导一起研究商讨帮扶工作,具体负责同志要定期就帮扶工作中的问题进行磋商,加强沟通,增进了解,促进工作。
  (三)进一步规范管理。市对口扶贫办公室是我市对口帮扶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对口帮扶、对口支援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服务工作,要制订好我市对口帮扶、对口支援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统筹全市对口工作,并对全市对口帮扶和对口支援的资金落实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绩效考核。各对口单位也应根据自身实际,制订相应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对口帮扶、对口支援工作。
  (四)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继续坚持我市党政高层与对口地区每年互访一次的工作制度,建立与对口地区定期工作磋商机制,进一步完善我市企业到对口地区投资兴业的激励制度。同时,建立健全全社会参与对口帮扶和对口支援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我市与对口地区的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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