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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合肥市聘请招商顾问的意见》、《关于合肥市实行外来投资人员“绿卡”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4-29 生效日期: 2006-04-29
发布部门: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合办[2006]22号
各县、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部属驻肥有关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合肥市聘请招商顾问的意见》和《关于合肥市实行外来投资人员“绿卡”制度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6年4月29日
  关于合肥市聘请招商顾问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力度,创新招商方式,拓宽招商渠道,充分调动境内外投资者和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参政、议政、关注我市经济发展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我市招商引资工作水平,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在境内外聘请合肥市招商顾问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商顾问聘选原则
  1、著名跨国公司、国内知名企业、全国性商会、行业协会和其他组织的CEO或主要负责人等。
  2、在我市投资达一定规模且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外来投资企业负责人。
  3、热爱合肥,关心合肥,支持合肥发展,热心推进合肥对外经贸交流与合作,且做出较突出成绩的各界人士。
  二、招商顾问职责
  1、宣传合肥,为合肥市引荐外来投资项目(以高科技、加工业项目为主)。
  2、向境内外投资者推介合肥投资环境和对外招商项目,及时沟通合作双方的意见和信息,推进项目合作。
  3、组织和介绍境内外企业到合肥市参加重大活动或参观考察,对接项目,推进合作。
  4、推进合肥市与所在国家(地区)的高层交往和重大项目落实。
  5、对合肥市在境内外的招商活动提出建设性意见,并积极协助开展具体的推介和招商活动。
  6、广泛联络境内外人士协助合肥开展招商引资活动,为合肥市的经济发展、招商引资、政务环境建设献计献策。
  三、招商顾问待遇
  1、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后,由市政府颁发《合肥市招商顾问聘书》。
  2、招商顾问引进外来投资项目的,按照《合肥市引荐外来资金奖励办法》的规定给予奖励。同时,每年对招商顾问工作进行评估,对成绩优秀的给予重奖。
  3、合肥市组团在境内外开展招商活动,充分征求招商顾问的意见。
  四、组织协调机构
  市委组织部、市招商局。
附:关于合肥市实行外来投资人员“绿卡”制度的意见
  为来我市投资发展的境内外人员提供工作、生活等方面的便捷服务,鼓励外来投资人员积极参政、议政,进一步营造亲商、安商的环境,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外来投资人员“绿卡”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绿卡”发放对象
  1、在我市投资的著名跨国公司、国内知名企业、全国性商会、行业协会和其他组织的CEO等国内外工商业界名望较高的人员;
  2、在我市实际投资达到以下规模的外来投资企业法人或总经理:实际投资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农业项目;实际投资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实际投资达到2亿元以上的加工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文教卫体等社会事业项目;实际投资达到5亿元以上的城市基础设施等其他三产类项目。
  二、“绿卡”持有者享有的权利
  1、贡献突出者授予合肥市有关荣誉称号。
  2、接受邀请列席市人大、政府、政协的有关会议。
  3、申办投资企业由行政服务中心免费全程代理代办。
  4、优先享受信贷支持。
  5、办理因公出国(境)手续和因私赴港澳商务签注时,可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6、乘机出行时,优先办理安检及通关等手续。
  7、子女入学可与本行政区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享受同等的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境外人士子女还可根据需要,到合肥市接受境外人士子女入学定点学校就读。
  8、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享受市级定点就医服务。电话预约,享受医院提供的专科服务;就诊时,医院确定副主任以上医师接诊,并安排专人实行“一条龙”服务;病情复杂时,由医院联系院内外专家会诊;符合上门医疗服务条件的,医院安排医务人员提供上门服务;每年免费安排常规项目体检一次。
  9、可为本人、配偶及子女办理1名市区户籍人口。免费为本人、配偶及子女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或暂住证。
  10、辖区内地方收费站(肥西桃花收费站、合蚌收费站、下塘收费站)免费通行;免费办理驾照年审和更换。
  11、市区范围内免费乘坐公交车。
  12、参观游览市区各公园、旅游景点免购门票。
  三、组织实施
  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置办理“绿卡”窗口,根据外来投资人员的申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明及项目属地招商部门审核意见等相关材料),核准后发放“绿卡”,并登记备案。“绿卡”仅限外来投资者本人使用,有效期为2年。
  四、加强领导
  1、成立合肥市实行外来投资人员“绿卡”制度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董昭礼同志任组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熊建辉同志,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王林建同志任副组长,市行政服务中心、招商局、建委、外办、公安局、卫生局、教育局、旅游局、合肥海关、骆岗机场等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行政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朱达利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我市实行外来投资人员“绿卡”制度,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发展为上,投资为本”、推进“大环境”建设和进一步营造“亲商、安商”良好发展环境的具体举措。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待这项工作,要将其作为优化我市投资发展环境、加快经济快速发展的大事,切实抓紧、抓好、抓实。
  3、加强宣传,确保“绿卡”制度的贯彻落实。全市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推行“绿卡”制度的宣传,让外来投资者人人知晓。“绿卡”制度涉及的各有关部门,对涉及的服务项目要制定可操作的服务方案,并在部门内广泛宣传,加强学习,掌握政策,确保“绿卡”落到实处。对于“绿卡”实施中未落实的项目,一经持卡者举报查实,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
二00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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