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渝府[2006]28号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重庆西永组团T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渝规文(2005)26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重庆西永组团T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位于沙坪坝区西永镇行政区域范围内,东以54米宽新虎曾路道路中心线为界,南以规划的吴家院子26米宽道路中心线为界,西以规划的学堂湾16米宽支路为界,北以规划的段家湾16米宽支路为界。同意其规划功能以居住、工业、商业和研发为主。
二、同意该规划确定的总用地面积224.50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222.64公顷(居住含中小学用地48.10公顷、公共设施用地15.82公顷、工业用地84.28公顷、对外交通用地0.70公顷、道路广场用地49.46公顷、市政公用设施用地0.98公顷、绿地23.30公顷)、其他用地1.86公顷,规划居住人口2.5万人。
三、在下一阶段工作中,要根据该控规确定的各项技术指标编制专业规划,高效配置城市空间资源,搞好城市设计;结合综合交通规划,合理确定道路标高、路线、路面宽度和停车站点,处理好市政道路与轨道交通、铁路的关系;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按照我市的有关规定进行具体建设项目选址定点;严格按照该控规的要求,保证城市公共绿化、市政设施、道路及城市公益性设施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依托老镇,发展新区,全面改善环境质量,防止新建工业对自然生态的破坏与污染;加强饮用水源保护,规划区内“三废”经处理达标后组织排放;努力把该标准分区建设成布局合理、环境优美、交通便捷、设施完善的城市新区。
四、严格执行本批复。请你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规划控制和管理,保证各项规划要求得到落实。若需变动,要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00六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