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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定点医疗机构东北角医院更名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6-16 生效日期: 2005-06-16
发布部门: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文号: 津劳办[2005]166号

南开区体育中心医院:
  你院《关于东北角医院更名的报告》和《关于南开区东北角医院、六合医院、东升医院更名的批复》(南编办发[2003]15号)收悉。依据《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同意将原南开区东北角医院更名为南开区体育中心医院。考虑到更名后,医院的性质、隶属关系、功能未发生变化,确认南开区体育中心医院为定点医疗机构。此复。


二OO五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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