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津劳办[2005]166号
南开区体育中心医院:
你院《关于东北角医院更名的报告》和《关于南开区东北角医院、六合医院、东升医院更名的批复》(南编办发[2003]15号)收悉。依据《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同意将原南开区东北角医院更名为南开区体育中心医院。考虑到更名后,医院的性质、隶属关系、功能未发生变化,确认南开区体育中心医院为定点医疗机构。此复。
二OO五年六月十六日
南开区体育中心医院:
你院《关于东北角医院更名的报告》和《关于南开区东北角医院、六合医院、东升医院更名的批复》(南编办发[2003]15号)收悉。依据《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同意将原南开区东北角医院更名为南开区体育中心医院。考虑到更名后,医院的性质、隶属关系、功能未发生变化,确认南开区体育中心医院为定点医疗机构。此复。
二OO五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