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关于召开全国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第二次工作会议的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1-17 生效日期: 2004-11-17
发布部门: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发布文号: 建质安函[2004]117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
  经研究,定于2004年12月中旬召开全国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第二次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12月中旬左右,会期一天半;会议地点待定。
  二、参加会议人员
  各地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安全生产联络员(原则上不得请假)。
  三、会议主要内容
  分析当前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总结2004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部署2005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各地“三类人员”考核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工作进展情况,布置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工作,有关单位介绍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二○○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5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