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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公布流域机构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批取得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乙级资质单位名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2-09 生效日期: 2005-12-09
发布部门: 水利部
发布文号: 水资源〔2005〕548号

各有关单位:
  依据《行政许可法》及《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对流域机构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乙级资质申请单位进行了审查。经专家评审、综合评定和网上公示,认定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技术咨询中心等23家单位具备乙级资质资格,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各资质单位可按资质证书载明的业务范围,承接相应业务。
  请获得资质的单位于2005年12月16~12月23日到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领取资质证书。
  联系单位: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
  地  址:北京市宣武区南线阁10号基业大厦902室
  联 系 人:刘晓东    李宗芳
  电  话:010-63204465  010-63203430
附件:流域机构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批取得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乙级资质单位名单(略)

200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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