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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5年度市政府机关政风评议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0-10 生效日期: 2005-10-10
发布部门: 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淮府办[2005]139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机关政风建设,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和市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要求,市政府决定,2005年继续在市政府机关开展政风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对象
  本年度政风评议的对象共49个。包括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审计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物价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城市规划局、市公用事业局、市市容管理局、市建设委员会、市农业委员会、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粮食局、市商务局、市煤炭管理局、市房地产管理局、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市供销社、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广播电视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文化局、市气象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局、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中小企业发展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市邮政局、淮南电信分公司、淮南移动通信分公司、中国联通淮南分公司、淮南供电公司、淮南市烟草专卖局等6个单位同时开展行风评议。
  二、评议内容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今年的政风评议围绕政府部门是否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到对群众有感情,对工作有激情,突出绩效管理和效能监察,切实改进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端正部门行风,设置5个方面的评议内容:
  (一)依法行政。主要是依法行使职权,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等情况。
  (二)勤政为民。主要是坚持群众观念和群众路线,克服官僚主义,维护群众利益,诚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等情况。
  (三)工作作风。主要是树立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法,精简会议文件,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坚持从实际出发,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对系统作风建设的管理和指导等情况。
  (四)工作效率。主要是建立简便、快捷、优质、高效的行政办公方式,推行“一站式”服务、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绩效管理和考评等情况。
  (五)廉政建设。主要是领导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机关工作人员廉洁从政、遵守各项纪律等情况。
  三、评议方法
  评议工作从10月份开始至12月底基本结束,采取上下联动、内外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的方法,通过宣传发动、明查暗访、自查自纠、分类考核、全面测评等环节,综合评分,排出名次。
  (一)民主测评组测评。根据《淮南市政府政风评议员规则》,由市政府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新闻界、企业界、知识界聘请40名政风评议员对被评议单位进行测评。民主测评主要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对被评议单位政风建设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被评议单位进行评议。
  (二)各类投诉受理机构测评。投诉受理机构包括: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市人大、市政协举报(投诉)受理机构,市纪委信访举报受理机构,市政府信息中心,市政风建投诉受理中心,市法院、市检察院的投诉控申受理机构,市整顿市场秩序办公室,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淮南广电局《行风热线》节目组。各类投诉受理机构依据日常受理的投诉举报情况和调查核实结果,对被评议单位进行测评。
  (三)上级分管领导、主管部门或指导机构测评。由市政风评议办公室分别向各被评议单位上级分管领导、主管部门或指导机构发征求意见函和测评表,请他们根据平时工作管理和指导掌握的情况,对被评议单位的政风建设情况进行测评。
  (四)各类企业测评。由市政风评议办公室在全市选择40—50家各类企业,向企业负责人发放问卷进行测评。
  (五)各级机关干部和职工测评。由市政风评议办公室会同市直机关工委和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各级机关干部职工,包括街道、居委会和社区管理人员对被评议单位进行测评。同时,将市目标管理办公室掌握的各被评议单位劳动纪律和考勤情况纳入综合考评范围。
  (六)群众和有关方面测评。一是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在淮的全国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发放问卷测评;二是由市政风评议办公室印制10000份《社会群众测评表》,向社会发放;三是利用市政府信息网站政风评议网页,发动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进行评议。
  测评采取百分制。各测评方式的计分比例为:民主测评组测评占20%;群众测评占3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党纪监督员和特邀监察员测评占10%;各类投诉受理机构测评占10%(其中主要领导上《行风热线》为群众办实事占1%);上级分管领导、主管部门或管理机构测评占10%;市、县(区)直各级机关测评占10%;各类企业测评10%。
  为使评议结果更加公平、公正,在评议中增加增减分因素。根据被评议单位所受奖惩情况,对评议得分进行适度加减。其中:受国家部委表彰的单位加2分,受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单位加1分;在行政诉讼中败诉的单位扣2分;出现刑事案件一次扣1-2分。
  测评统计工作由市政风评议办公室统一负责。测评分满意、较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四个档次。评议对象得85分以上(含85分)为满意等次,85分以下至75分(含75分)为较满意等次,75分以下至60分(含60分)为基本满意等次,60分以下为不满意等次。
  四、评议结果的运用
  市政府对政风评议结果进行审定并通过各种媒体公布。政风评议结果作为被评议单位年终考核,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具体奖惩措施按照《淮南市人民政府机关政风评议办法》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淮办发[2002]24号文件第5条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市政府机关政风评议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政风评议办公室负责评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纠风办,根据工作需要,从市直有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评议工作所需经费由市财政负责解决。政风评议员和抽调人员工作期间的交通费和误餐费由所在单位负责解决。
  (二)将政风评议工作与机关效能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尽量减轻基层负担。政风评议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重点搞好自我评议和自我整改,同时要集中精力抓好日常业务工作,不得专门成立迎评机构,不得编发迎评简报。
  (三)评议期间,各被评议单位不要再聘请市政府机关政风评议员担任政风或行风监督员,不要再自行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征求意见函件,单位之间也不要相互发放征求意见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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