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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5年市级预算和区县级预算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2-13 生效日期: 2004-12-13
发布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津政发[2004]11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编制2005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4)31号)精神,现就编制我市2005年市级预算和区县级预算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5年财政经济形势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2005年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国际和国内环境总体有利。从国际环境看,仍然是机遇和挑战并存,但总体上还是机遇大于挑战。世界经济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经济全球化趋势继续发展,产业结构调整转移步伐加快,跨国投资出现回升趋势,这对我们更好地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发展,提供了较为有利的条件。同时世界经济也面临一些不确定因素,国际石油价格持续处于高位,贸易保护主义加剧。从国内环境看,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使经济运行中的不健康不稳定因素得到抑制,薄弱环节得到加强,国民经济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但经济生活中能源、资源约束的矛盾和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从我市看,加快实施“三步走”发展战略和五大战略举措,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经济结构明显改善,经济效益显著提高,预计明年我市经济将继续保持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另一方面,国家继续严格土地、信贷审批管理,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在能源和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产成品价格将进一步回落,这对明年及以后年度经济发展会产生一定影响。
  从财政方面看,我市经济增长速度不断加快和运行质量显著提高,为财政增收奠定了坚实基础。但由于政策性减收因素较多,新增支出数额较大,财政收支矛盾仍然比较突出。一是出口退税对财政的影响进一步加大。明年我市外贸出口仍将保持快速增长势头,出口退税数额继续加大,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还要办理今年后两个月结转的退税,预计明年出口退税将达到100亿元,比今年增加30亿元,将全部冲减财政收入。二是部分行业税收增幅回落。国家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部分行业的经济过热因素有所消除,税收收入的增幅趋于正常。三是行政性收费收入减少。今年我市继续清理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预计明年将减少一部分财政收入。四是增支项目较多,数额较大。保证教育科技支农等法定支出增长,增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社会各群体收入,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对困难区县给予转移支付补助等都需要增加大量支出。
  2005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宏观调控成果、保持经济社会良好发展态势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实现“十五”计划目标、衔接“十一五”计划的重要一年。编制2005年预算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八届五次、六次全会的要求,主动适应形势变化,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充分发挥财税职能作用,积极支持和配合宏观调控,认真落实稳健财政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完善税收征管方式和管理手段,切实堵塞税收漏洞,努力实现应收尽收,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资金保证社会事业、社会保障、政权运转和重点项目支出需要,大力压缩一般性、消耗性支出;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大力推行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评审和招投标办法,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的制衡机制,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预算收支平衡。

  二、2005年财政收入安排及政策要点
  (一)发挥财税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新的财源,财政收入的增幅略高于地区生产总值的增幅,继续提高财政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
  (二)完善市对区县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相关配套措施,充分调动区县增加财政收入的积极性,加大对困难区县的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区县经济协调健康发展。
  (三)分析研究出口退税机制改革运行情况及对财政收入产生的影响,制定并落实相关财税政策,促进出口产品结构优化。妥善安排出口退税预算资金,保证及时足额退付。
  (四)做好增值税转型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等税制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研究测算改革对我市财政经济的影响,制定和采取积极可行的应对措施,为改革的顺利进行创造条件。
  (五)改进和完善税收征管方式,建立重点企业纳税评估制度和管理员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完善零散税源控制机制。加快实施“金财工程”和“金税工程”,提高税收征管的现代化水平。
  (六)完善财政收入任务考核制度,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在对国税、地税、财政部门和各区县下达财政收入任务的同时,按照各部门职责分工和生产总值统计口径,将财政收入任务分解到有关企业主管部门,并纳入全市工作目标考核范围。
  (七)全面清理税收优惠政策,任何地区和部门不得擅自越权制定减免税和税收先征后返政策。对有关地区和部门擅自越权办理的减免税和企业违反政策规定自行抵免的税款,一律予以纠正,并按规定限期补缴税款,加收罚款和滞纳金。

  三、2005年财政支出安排及政策要点
  (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深化改革的要求,调整财政政策取向。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公共财政的要求,全面落实“五个统筹”,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证重点支出需要。
  (二)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全面落实农村税费改革、稳定粮食生产和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措施。增加农业科技投入,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新增教育、卫生、文化支出主要用于农村,支持农业、农村发展。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切实解决好特殊群体和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问题。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就业问题,继续落实就业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健全低保、失业和再就业联动机制。逐步解决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军转干部生活困难等问题,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四)保证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重点支出需要,确保财政对教育、科学的投入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加大各级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重点文物保护等工作。加大各级财政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切实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
  (五)支持投资、金融、国有企业等体制改革和创新,多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港口、机场、公路、环境保护等城乡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设施建设。增加贷款担保和预算贴息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促进第三产业加快发展。
  (六)切实保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所需经费开支,行政许可收费依法取消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规定履行行政审批职能或核发证照所需要的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七)严格控制一般性财政支出,大力压缩会议费、招待费、差旅费、出国考察培训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坚决制止兴建楼堂馆所,严禁搞各种形式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八)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规范贷款项目投资决策和法人约束机制,切实落实还款资金来源,建立“借用还”良性循环机制,努力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

  四、做好2005年预算编制工作
  各区县、各部门要按照《天津市标准周期预算管理办法》(津政发(2001)51号)的要求,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做好2005年预算编制工作。一是完善标准收入预算制度,继续开展税源调查,充实财政收入动态数据库,建立和完善收入目标责任制,加强经济性、政策性和管理性因素分析,合理编制收入预算。二是深化部门预算和“收支两条线”改革,加强行政执法部门“收支脱钩”管理,完善事业单位综合财政预算制度,规范定员定额指标体系,健全项目备选制度,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的制衡机制,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三是加快推进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扩大财政统一收付范围和政府采购规模,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将中央税收返还和市财政补助收入编入本区县政府预算,自觉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在编制本区县政府预算时,中央税收返还按照上年执行数加增长率的预计数编列;体制性补助、财力性转移支付和已经确定的一些跨年度专项转移支付按上年执行数编列。各级财政、税务部门及预算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对预算草案进行补充修订,形成新的预算草案;各级财政部门及时审核同级税务部门及预算单位的预算草案,汇总下级财政部门的预算草案。市级预算单位修订后的预算草案于12月15日前报送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审查并同各预算单位协商后,形成本级预算草案。各区县财政的预算草案于12月15日前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审核并汇总天津市总预算草案,于12月20日前报市人民政府。

  五、确保完成2004年预算任务
  今年1至11月份,我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政策性减收增支因素比较集中,各地区、各部门要下大力量抓好增收节支工作。要加强依法治税工作,严格控制减免税,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擅自出台减税、免税、先征后返等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组织好税收重点检查,加强对出口退税的管理,严厉打击各种走私、偷税、骗税和逃税行为。要严格控制财政支出,反对铺张浪费,防止年终突击花钱。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需要。保证增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社会各群体收入政策全面落实到位,不得发生拖欠。各级财政要做到预算收支平衡,严禁出现财政赤字。
二00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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