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安监总厅字[2005]154号
各有关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煤炭行业主管部门、煤矿企业、科研院所、高校:
为深入研究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监察执法方面的问题,探讨解决煤矿安全问题的新理念、新思路、新理论、新技术和新经验,促进煤矿企业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8号)和《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2004年工作要点》的总体要求以及人事部关于2005 年高层次专业人才继续教育的统一规划,人事部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决定联合举办煤矿安全工程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
(一)《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二)煤炭安全管理的新理念、新思路;
(三)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化建设;
(四)煤矿安全新理论与新技术、新措施与建议;
(五)矿井通风与灾害防治技术的新发展;
(六)矿井瓦斯防治的理论、技术及其应用,治理矿井瓦斯的经验;
(七)煤矿水害治理的理论、技术及其应用,矿井水患的经验;
(八)煤矿顶板治理与事故预防;
(九)煤矿安全监控理论、技术及其应用;
(十)安全执法的新理念。
二、研修方式
研修班采取专题报告、研讨、经验介绍和到现场进行安全管理与技术考察相结合的研修方式。将邀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矿业大学、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淮南矿业集团等单位的领导、专家、教授及安全学科带头人,到研修班作报告、讲课、介绍经验和座谈,并组织学员到淮南矿业集团、中国矿业大学及大屯煤电公司等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和学习。学员可提供一篇与研修内容有关的论文在会上交流,研修班结束后,选择优秀论文编撰论文集,并推荐在有关刊物发表。
三、参加人员
有关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企业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或工程技术人员,煤炭科学研究机构和有关高等院校煤矿安全方面的专家、学者及专业学科带头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 研修时间、地点
时间:2005年12月10日至20日(10日报到)
地点:淮南矿业集团煤矿宾馆(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洞山;联系电话:0554一6644247)
五、其他事项
(一)本研修班由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资助,免收研修人员培训费和伙食费,差旅费自负。
(二)研修班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培训中心承办,由淮南矿业集团、中国矿业大学和大屯煤电公司协办。请各有关单位按分配名额选派相关人员参加研修,并将报名回执表(见附件2)于12月5日前传真至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培训中心,联系电话:010-64463336、64463594(兼传真),联系人:王虹桥、何龙生。
(三)研修班结束,经考核合格者,颁发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请参加研修人员携带2寸免冠照片2张,报到时交接待组。
(四)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人事培训司咨询电话:010一64463082。
二00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1.研修人员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 位 名 称 人数 备 注
一、部分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各1人
二、部分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
山西、辽宁、吉林、河南、湖南、贵州、陕西省煤炭工业局各1人
三、部分煤矿企业
1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
2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3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4 山西焦煤集团公司 1
5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6 神华集团神府东胜煤炭公司 1
7 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1
8 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
9 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
10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
11 龙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
12 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 1
13 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人数可自定
14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 人数可自定
15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16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
17 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 1
18 兖州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19 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
20 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
21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
22 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23 鹤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
24 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
25 郑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
26 重庆煤炭集团公司 1
27 陕西省煤业集团公司 1
28 铜川矿务局 1
29 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
30 宁夏煤业集团有责任公司 1
31 乌鲁木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
四、部分科研院所及高校
1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 1
2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太原分院 1
3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 1
4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 1
5 中国矿业大学 1
6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1
7 山东科技大学 1
8 太原理工大学 1
9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1
10 安徽理工大学 1
11 河南理工大学 1
12 西安科技大学 1
13 黑龙江科技学院 1
合计 80
附表2:序号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备注
参加研修人员报名回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