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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十一·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制订工作的前期准备,促进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配套的博物馆法规建设,国家文物局将以课题的形式开展《博物馆发展规划与立法研究》的工作。我局将依照《国家科研计划课题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负责人。现将有关招标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名称
博物馆发展规划与立法研究
二、投标须知
(一)凡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文博机构、文物行政部门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和组织均可投标。
(二)课题研究实行课题制管理,投标单位必须指定课题负责人,明确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投标书中附所签订的责任协议。课题承担单位与课题负责人可以根据课题实施的需要,打破单位、所有制界限,进行优化组合。
(三)投标工作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投标单位按照“《博物馆发展规划与立法研究》课题方案编写要求”(见附件)编制投标文本,并于2003年10月8日,将有关文本材料(一式五份并附软盘)送至“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公室”。10月9日进行开标和评标工作,投标人需进行答辩。
(四)《博物馆发展规划与立法研究》课题标的20万元。
三、联系方法
联系人:杨朝权
联系电话:010-84630395、84647397
传真:010-84647397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高原街甲2号,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公室,邮编:100029
二OO三年九月十一日
附:
《博物馆发展规划与立法研究》课题方案编写要求
一、课题研究的目的
符合国家对博物馆发展的整体要求,所订“规划草案”与“法规草案”目标明确,重点突出,能对“十一·五”(2006至2010)及2020年内我国博物馆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二、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
1、博物馆发展及管理的新形势
界定博物馆及博物馆事业的内涵与外延,系统分析我国博物馆的发展历程,总结经验教训,剖析当前博物馆发展和管理的新背景、新形势,提出和评价热点难点问题。
2、博物馆发展与立法的国际比较
分析总结有关国家、国际组织关于博物馆发展与管理立法的实践经验、先进理念、发展趋势,确定中国博物馆的发展方向,为制定规划和立法提供国际的理论依据与实践经验。
3、博物馆发展战略构思
明确博物馆及其事业发展的总体战略构想、指导原则、总目标及若干子目标;确立发展的重点领域和任务。
4、博物馆立法战略构想
明确博物馆立法宗旨、指导原则与目标,架构理论框架和依据;确立立法管理的重点领域和任务。
5、博物馆发展规划与法律法规实施的保障条件与政策措施
三、难点
开展规划与立法研究必然或可能涉及的难点问题及其对策。
四、创新点
本课题研究独有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观点。
五、研究技术路线与方法
根据课题特点,采取宏观与微观相结合,典型调查与综合论证相结合,部门和行业与综合集成相结合,国内实证与国际对比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制定具体、切实可行的研究技术路线与方法。
六、研究进度安排
课题研究时间为4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七、成果形式
八、课题依托单位及课题人员组成情况
1、课题承担单位情况介绍;
2、课题负责人情况介绍(个人简历、学术成就、目前是否承担国家文物局的课题等);
3、课题组主要成员(学历、学位、专业研究方向、学术成就等)。
九、课题研究经费预算(标的)
限20万元。
国家文物局
二○○三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