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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批准秦山核电厂第八燃料循环中进一步加深燃料燃耗考验申请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9-01 生效日期: 2003-09-01
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文号:
秦山核电公司
  你公司《关于进一步进行燃料燃耗考验申请》(QNPP-0343-NNSA)收悉。经审评,我局认为:1)秦山核电厂采用小幅度逐步加深燃料燃耗考验的策略是可行的;2)在第七燃料循环结束后,秦山核电公司应对燃耗为32000~34000MWd/tU之间的组件进行池边检查和解体检查,若检查结果满足要求,将批准秦山核电厂燃料组件最大燃耗限值提高到34000MWd/tU;3)在第2项的前提下,秦山核电厂第八燃料循环中加深燃料燃耗的申请可以接受。
  燃耗为32000~34000MWd/tU的燃料组件的检查结果须及时报告我局,其为我局释放秦山核电厂第八燃料循环首次临界的条件。希望你公司严格执行技术规格书,确保秦山核电厂安全。   二○○三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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