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 你所报送的《关于2004年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上市申请文件初审意见的报告》(办公室【2004】136号)及有关当事人申请材料收悉。经我会复审,现通知如下: 核准2004年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在你所上市交易。请你所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上市的准备工作。
二○○四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