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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我市个别地区借防治“非典”消毒设卡乱收费问题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4-29 生效日期: 2003-04-29
发布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津价检[2003]192号
各区、县物价局:
  当前,一场防治“非典”的攻坚战正在全市展开。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灾害,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万众一心,同心协力,在抗击“非典”中表现出了良好的素质和道德风范。
  但是,确有个别地区和单位的做法与当前形势格格不入,利欲熏心,见利忘义,借防治“非典”之机,巧利名目乱收费。近日,国家发改委转发群众举报,反映我市个别地区以消费为名,擅自拦路设卡,对过往车辆强行收费。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就此事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市领导对此做出重要批示,要求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市物价局当即成立了由检查分局局长为组长的专案组,立即赶赴现场,调查核实,现此案正在处理过程中,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市物价局认为,防治“非典”工作是事关全局的政治问题,需要各部门、各地方从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做好工作。各级物价部门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充分估计乱收费的问题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和一系列连锁反映,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防治“非典”工作和保持市场稳定的极端重要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不徇私情,秉公执法,对顶风作案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不惜一切代价,追究到底,决不手软。
  市物价局要求,各区、县物价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查清本地区类似问题,采取果断措施,坚持制止和纠正各种乱收费行为,遇有重大敏感问题,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不得弄虚作假,隐情不报,或拖延上报,否则要追究本地区本部门的领导责任。
  市物价局重申,各区、县物价局价格举报电话必须做到24小时有人在岗值守、节假日必须安排专人值班,并要有一名领导带班。对群众举报的案件,要快速反映,及时查处,不得延误。市物价局将对区、县举报电话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擅离职守,推诿扯皮,态度恶劣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情节严重的要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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