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兰政办发[2005]18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和《甘肃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促进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结合我市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推行工作。现将《兰州市人民政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办发(2005)37号)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法为民,建设法治政府,全面强化各级人民政府和执法部门依法执政的能力建设,严格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行使政权,坚持法制统一原则,确保政令畅通;坚持权责统一原则,实行行政执法的责权一体化;坚持合法行政、高效便民原则,把依法行政和提高行政效率统一起来;坚持以人为本、诚实守信原则,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发展。?
二、工作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级行政执法机关都要根据《意见》和本工作方案的要求。已经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机关,要在原有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按照《意见》的要求,针对重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实施方案。尚未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机关,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组织领导、实施步骤、具体措施和时间要求等。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实施方案时,应当以如何组织本级政府所属行政执法部门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同时也要注意研究探索政府自身如何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问题。县、区人民政府还要研究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推进行政责任制应当注意的问题,并指导他们制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实行垂直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要制定包括本级机关在内的本系统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实行双重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按照上级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各级人民政府所属的行政执法部门只制定包括本部门和本部门管理的法定授权组织及受委托组织在内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二)梳理执法依据。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对本部门所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单一主管、共同管理等、列明目录,明确具体的法定权利和义务。对共管、协管的执法依据,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按照各司其责、各尽其能的原则明确执法责任。要列明法律、法规和规章名称、发布机关、实施时间,以及主要执行部门、共同执行部门和协助执行部门等基本内容。县、区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好行政执法依据的梳理审核工作,对本级人民政府所属行政执法机关所梳理的行政执法依据目录进一步统一审核。?
(三)分解执法职权。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对照核定的执法依据和职权范围,按照相互协调配合、避免交叉重复的原则,结合内部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配置,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本部门的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要根据本部承担的行政管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监督等到行政执法任务,采用流程图(表)与文字说明结合的方式,把行政执法程序中各个环节行政执法岗位的职权明细化,制定精细严密、科学高效的内部执法程序。?
(四)明确执法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适当形式依法明确所属行政执法部门的具体执法责任。行政执法部门应当采取适当形式依法明确各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具体执法责任。要根据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在分解行政执法职权的基础上,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行政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并确定其承担责任的种类和内容。各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与行政执法责任制相配套的各项制度,不但要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还要建立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不但要明确每个执法岗位的职责,还要设定细化、量化、合理化的执法标准,实现对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的全面控制。?
(五)科学评议考核。科学的评议考核办法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手段,是对行政机关干部行政执法工作状况、水平和绩效的评价机制,其评议结果又是下一步追究执法责任、完善执法责任体系的基础。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要把评议考核作为工作重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考评办法,建立健全科学的考评机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正对待、客观评价行政执法机关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认真组织好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六)落实执法责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关键,也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目的之一。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奖惩机制,对行政执法绩效突出和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予以表彰。对有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选先进资格等处理;对有关行政执法人员,可以根据主要评议考情况,或者根据过错形式、危害大小、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对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被变、撤销或者确认为违法的比例较高的,以及外部评议中群众满意程序较低或者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消极应付、弄虚作假的,可以责令行政执法部门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通报批评或者取消评选先进的资格。对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和纪律处分的行政执法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程序,由任免机关、监察机关依法依纪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工作部署?
根据《意见》要求,在2006年4月30日前,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工作要全面完成。我市政府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从11月份开始启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11月中旬至12月底,组建工作机构,认真执行落实,制定工作立案,清理确定执法主体,梳理汇集执法依据。县、区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按照《意见》精神和本工方案的要求,统一安排,扎实部署,全面完成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和执法依据的梳理工作,于2005年12月26日前将执法主体类别和执法依据目录连同电子文本一并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由法制办会同编办进行审核。?
第二阶段,从2006年1月初至1月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各执法部门要对照核定的执法依据,按照权责统一的要求,科学合理地把执法职权、标准、程序、时限和责任落实到具体的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同时要将执法机构、岗位和人员的具体职责,以及执法程序、要求、时限和责任等通过网站和在办公场所设置公告栏等方式向社会公示。?
第三阶段,从2006年2月初至2月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县、区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都要围绕《意见》精神的要求,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对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是否正确行使执法职权和全面履行法定义务进行考评,对违法和不当行政执法行为追究责任,建立健全配套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附件:行政执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目录(略)
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