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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生物物种资源保护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8-18 生效日期: 2003-08-18
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文号: 环发[2003]138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中科院、国家中医药局:
  为加强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经国务院批准,由我局牵头正式建立生物物种资源保护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现将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
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生物物种资源保护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一、部际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集人:
  解振华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
  成 员:
  刘 江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赵沁平 教育部副部长
  李学勇 科技部副部长
  朱志刚 财政部副部长
  陈晓丽 建设部总规划师
  张宝文 农业部副部长
  魏建国 商务部副部长
  黄洁夫 卫生部副部长
  刘文杰 海关总署副署长
  刘 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
  葛志荣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副局长
  祝光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副局长
  江泽慧 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
  郑筱萸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 勤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陈宜瑜 中国科学院副院长
  李振吉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

  二、部际联席会议联络员:
  郭培章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经济司司长
  谢焕忠 教育部科技司司长
  贾敬敦 科技部农村与社会发展司副司长
  李敬辉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
  王天锡 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巡视员、副司长
  白金明 农业部科教司副司长
  王 晖 商务部科技司司长
  祁国明 卫生部科教司司长
  王永水 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谢 林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副司长
  卢厚林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动植物检疫司副司长
  王德辉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自然生态保护司副司长
  黎云昆 国家林业局科技发展中心主任
  谢晓余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司副司长
  胡佐超 国家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司司长
  康 乐 中国科学院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局局长
  贺兴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教司司长

  三、工作职责
  1.研究审议国家生物物种资源(包括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2.研究审议国家生物物种资源保护的各项规划和行动计划。
  3.研究审议国家重点保护和监控的生物物种资源名录。
  4.研究协调部门间的生物物种资源管理和出入境生物物种资源查验管理等有关重大事项,审议开展全国生物物种资源执法检查有关重大事项。
  5.研究协调国家生物物种资源能力建设有关重大事项。
  6.研究国际生物物种资源规则、制度和国际谈判的重大事项,并向国务院提出对策建议。
  7.国务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工作制度
  1.国家生物物种资源保护部际联席会议(简称部际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举行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2.会议由召集人主持。
  3.每次会议均形成会议纪要,由召集人签发。
  4.各成员单位派1名司局级干部为部际联席会议联络员。
  5.各成员单位调整部际联席会议成员、联络员,由原推荐部门提出意见,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备案。
  6.部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办公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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