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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申报二○○三年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示范工程的通知

状态:被修正 发布日期:2002-11-26 生效日期: 2002-11-26
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文号: 环办[2002]138号

 关于申报二○○三年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示范工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总局各直属单位, 各行业协会:
  为使先进、实用、具有良好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国家重点环保实用技术更好地起到示范、推广作用,推动环保产业技术进步,提高环境保护工程整体质量,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4号令《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推广管理办法》,我局将开展2003年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示范工程的筛选、验收工作。围绕国家环境保护工作重点,2003年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示范工程推荐范围为:列入国家重点环保实用技术范围的清洁生产技术、污染防治技术、环境监测技术、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生态保护及恢复技术的工程。
  请各有关部门积极指导并组织做好国家重点环保实用技术示范工程的申报工作,于2002年12月底前将有关申报材料送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附件:1、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示范工程申报指南
     2、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示范工程申报表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示范工程申报指南
     一、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示范工程申报条件
1.工程采用的技术路线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技术政策;
2.工程采用的主体技术为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列入国家各类科技计划的环境保护技术及其它国内外先进实用、在国内同类技术中处于领先地位、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环境保护技术;
3.工程竣工后已正常连续运行一年以上,并已由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未发生任何质量事故或其他停工事故,且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达到国家或地方的排放标准;
4.工程总体设计科学合理、布局美观整齐规范、施工质量优良、与周围环境协调、建筑质量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具有示范推广意义;
5.运营专业化,有完整的管理规章,完善的运行记录,操作规范,场地整洁有序,设施维护良好;
6.工程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 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示范工程申报单位条件
1.申报单位范围
由工程所属单位申报。特殊情况下,可以由工程设计、施工、主要设备制造、运营等几个单位联合申报,并有相应证明。其中设计单位应持有环境工程甲、乙级设计证书,运营单位应持有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证书;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三、申报材料:
1.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示范工程申报表;
2.技术及有关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环保监测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及连续运行一年后的监测报告;
4.工程验收报告;
5.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工程运行管理及达标情况的证明材料;
6.工程布局示意图和反映工程全貌及主要部位的彩色照片(附文字说明)。
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经推荐部门签署意见后,于2002年12月底前送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联系地址:北京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建设部院内中国环保产业协会
邮  编:100835
联 系 人:宋安宁
联系电话:010-68393215
附件二:
    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示范工程申报表
工  程  名  称
申  报  单  位
推  荐  部  门
填  报  日  期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编制
一、 基  本  情  况
  (一)工程基本情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申报单位
      技术来源    1. 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2. 国务院有关部委项目;
              3. 国外先进技术;4. 其它
技术水平    1. 国际领先;2. 国际先进;3. 国内领先;4. 国内先进;
         5. 行业实用
工程竣工时间               年      月
运转时间          年      组织验收单位          验收时间
设计、运营证 书 号
获奖情况        时  间     奖励名称及等级授奖部门
   (二)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申报单位        法人代表
单位地址
       电    话(含区号)
邮政编码
传    真
联 系 人
电子邮件
      企业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近年来是否有违规行为,是否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
      申报单位实施推广能力及方式(包括承担设计、组织实施、技术配套、施后服务等)
      二、 工  程  分  析
(一)工程简介(工艺路线、关键设备、工程设计、施工质量)
(二)各项指标
1.技术指标(规模:                                      )
2.经济指标
     总投资       万元    其中:设备投资    万元
     运行费用    万元/年    综合经济效益    万元/年
     直接经济净效益     万元/年      投资回收年限       年
     其它经济效益说明:
3.环境指标削减
主要污染物名称       单      位
应  用  前
  应  用  后
  削减率(%)
  年削减总量
  其它环境效益:
  其它指标:
       达到哪一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编号、类别、等级):
(三)国内外同类工程比较(技术、经济、环境、管理等方面)
    三、申报与审核意见
申报单位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推荐部门审核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填  写  说  明
    一、本申报书由项目申报单位填写。
     二、本申报书中所有部门和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其公章一致。
     三、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一般要与《工程验收报告》中的名称相一致。
2.申报单位:指该项工程所属单位或总承包单位或设计、主体技术设备制造、运营单位。
3.技术来源:在相应的数字上划“√”,只划一个。
4.技术水平:应根据主体技术的《技术鉴定证书》,在相应的数字上划“√”,只划一个。
5.工程运转时间:从工程竣工开始运转至今的时间。
6.获奖情况:包括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奖励,非政府部门的科技奖励和国际科技奖励。
7.施后服务:指技术依托单位实施成功推广后提供的各类技术服务。
     四、工程分析
1.技术指标
(1)计量单位应采用国家统一计量单位;
(2)规模:指处理污染物或生产的能力。
2.经济指标
(1)所有费用应以申报当年为准进行核算;
(2)总投资和设备投资均为一次性投资;
(3)运行费用包括固定费用(折旧费,固定资产税及原料、燃、材料费,维修费、人工费、管理费等);
(4)直接经济净效益:指采用该技术后,应用单位增产增收、节约能源、资源及综合利用回收的实际收入;
(5)综合经济效益:指净效益与减免排污和罚款的和。
3.环境指标
(1)年削减总量:指采用该技术后所减少的污染物排污总量;
(2)其它环境效益:包括作业环境条件的改善,生态平衡综合效益,环境纠纷的减少及有无二次污染等情况。
五、申报与审核意见
1.申报单位意见:应写明申报示范工程的必要性及其示范推广的重要意义。申报单位填到此为止。
2.推荐部门审核意见:由省级环保部门对工程质量、技术状况、运行管理状况、环境及经济效益、是否符合示范工程的条件提出具体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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