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皖政办〔2004〕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在信息化工作中统一将植入数字证书的组织机构代码卡作为单位网上身份标识 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二月五日
关于在信息化工作中统一将植入数字证书的组织机构代码卡作为单位网上身份标识的意见
设立组织机构代码是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工作,在组织机构代码卡中植入数字证书,统一单位的网上身份认证,对推动全省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的发展,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数字安徽”、“信用安徽”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规范全省网络数字证书安全体系建设,避免各自为政和不必要的重复建设,保证信息化建设的有序进行,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对数字证书安全认证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统一将植入数字证书的组织机构代码卡作为全省各单位网上身份安全认证的唯一标识。在组织机构代码IC卡中植入数字证书后,该卡已经具备了身份认证、安全认证、单位综合信息等网上身份安全认证功能,能满足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和其他信息化建设网络身份安全认证需要。基于代码IC卡具有的不可复制性,我省70%以上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均已领到组织机构代码IC卡,为加强对数字证书安全认证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今后统一将植入数字证书的组织机构代码卡作为全省各单位网上身份安全认证的唯一标识。
二、省数字认证中心负责全省各单位数字证书的制作和认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将数字证书植入组织机构代码IC卡,并负责数字证书的颁发和年检工作。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再进行数字证书认证体系建设和数字证书颁发工作。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GB/T/6264.8国家标准组织实施电子身份认证,并做好数字证书安全技术维护工作。
三、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在信息化建设中要积极应用植入数字证书的组织机构代码卡,以保证信息的安全,实现网上安全认证的统一管理。
四、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会同省计委、省政府法制办抓紧制定《安徽省电子身份认证管理办法》,并依据国家标准制订《安徽省数字证书技术规范》,使我省的电子证书认证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四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