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填报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情况调查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0-13 生效日期: 2005-10-13
发布部门: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
发布文号: 国粮办财〔2005〕1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谷粮油集团公司
  为了解2004年以来各地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进展情况,更好地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与发展,我们拟对2005年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进展情况进行调查摸底。请接到本通知后,按照我局设计的调查表格(详见附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填写。2005年的数据分两次报送,第一次于2005年11月20日前上报截至2005年9月底的数据;第二次于2006年1月10日前上报截至2005年12月底的数据。
  联系人:国家粮食局财务司 肖春阳
  联系电话:010─63906868
  传真:010─63906828

2005年10月13日


附件1: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情况调查表(一)
填报单位:                                                    单位:个,人
年份 1.企业数 2.改制企业数 3.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 4.职工人数 5.安置职工人数
(1)小计 (2)股份制 (3)兼并 (4)承包租赁 (5)民营 (6)其他 (7)小计 (8)在岗人数 (9)不在岗人数 2005年 1998年─2005年
(10)小计 (11)其中:粮食部门 (12)累计 (13)其中:粮食部门
2005年
注:1. 表(二)数据为表(一)数据的其中数。
2. 年度填报截至时间为当年12月31日。
3. 国有粮食企业数:指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国有参股的独立核算粮食企业总数,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附营企业。
4. 改制企业数:指国有粮食企业被改制个数。(1)=(2)+(3)+(4)+(5)+(6)。
5. 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数:指地方粮食部门培育的被国家、省、市、县有关部门认定的国有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个数。
6. 在岗职工:调查时期内,在企业上岗并领取工资的职工。
7. 不在岗职工:调查时期内,不在企业工作,但仍与企业保留劳动合同关系并由企业统计的职工。
8. 职工人数(7)=(8)+(9)。
9. 安置职工人数:指通过企业改制、组建新的企业、购买公益性岗位、进入地方再就业系统等方式,实现下岗职工再就业。
含地方政府安置职工人数,粮食部门安置职工人数。
附件2: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情况调查表(二)
填报单位:                                                    单位:个,人
年份 1.企业数 2.改制企业数 3.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 4.职工人数 5.安置职工人数
(1)小计 (2)股份制 (3)兼并 (4)承包租赁 (5)民营 (6)其他 (7)小计 (8)在岗人数 (9)不在岗人数 2005年 1998年─2005年
(10)小计 (11)其中:粮食部门 (12)累计 (13)其中:粮食部门
2005年
注:1. 表(二)数据为表(一)数据的其中数。
2. 年度填报截至时间为当年12月31日。
3. 国有粮食企业数:指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国有参股的独立核算粮食企业总数,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附营企业。
4. 改制企业数:指国有粮食企业被改制个数。(1)=(2)+(3)+(4)+(5)+(6)。
5. 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数:指地方粮食部门培育的被国家、省、市、县有关部门认定的国有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个数。
6. 在岗职工:调查时期内,在企业上岗并领取工资的职工。
7. 不在岗职工:调查时期内,不在企业工作,但仍与企业保留劳动合同关系并由企业统计的职工。
8. 职工人数(7)=(8)+(9)。
9. 安置职工人数:指通过企业改制、组建新的企业、购买公益性岗位、进入地方再就业系统等方式,实现下岗职工再就业。
含地方政府安置职工人数,粮食部门安置职工人数。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1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