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继续深化集贸市场、加油站专项整治和专项打假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10-17 生效日期: 2002-10-17
发布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国质检执函(2002)7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
  9月16日,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召开第六次全体会议,国务院领导作了重要讲话。会议确定,今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部署的集贸市场、加油站、旅游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时间延长到2003年第一季度。为了贯彻落实好此次会议精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坚决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今年以来,经过各级质检部门的共同努力,质检系统开展的专项整治和执法打假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和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质检部门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负有重要的责任。我们要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发扬连续作战的作风,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完成专项整治的任务。针对前一阶段整治工作发现的问题,全系统今后几个月的工作应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始终紧紧抓住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安全密切相关的商品,集中整治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商品的假冒伪劣问题,确保达到有明显好转的阶段性目标;要认真总结监督抽查、狠抓源头、市场准入、打假扶优等方面的经验,通过建章立制,建立和健全治本的措施,实现标本兼治;要狠抓一批大案要案,加大依法查处力度,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树立和宣传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先进地方和单位。
  为了完成好专项整治的工作任务,并以此为突破口,带动全系统打假工作深入进行,总局决定将今年全系统专项整治的工作时间同打假专项工作(即八大战役)时间,统一延长到明年一季度,并将今后几个月的工作大体分为两个阶段:从现在起到12月底,认真组织落实总局关于整治工作和打假的各项措施,集中抓重点、打反弹,基本完成已确定的工作目标。2003年1月到3月底,巩固整治成果,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检查总结,完成建章立制。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按照总局和地方政府的部署,结合实际,对继续深化集贸市场、加油站、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和专项打假工作做出安排,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再部署、再动员。

  二、集中整治和建章立制相结合,着力形成标本兼治的工作机制
  当前,各级质检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加大整治工作力度,认真落实以下几项工作措施。
  1.在重点集贸市场(商城)设立质量计量监督和咨询机构。为了落实国务院提出的将治本措施逐步到位的要求,各地要通过建立重点市场(商城)质量计量监督和咨询服务站(所),将监督和服务结合起来,落实标本兼治措施。这一机构的主要任务是参加地方政府统一组织的整治工作,配合开展对强制检验的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和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接受消费者对产品质量、计量等方面的投诉,为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办理有关检验、验货和计量等方面的委托事项。全国重点整治的20个市场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结合整治工作,于2002年12月底前,在这些市场设立质量计量监督和咨询机构。各地重点整治的市场要在2003年春节前设立此类机构,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所有市场上建立起相应的制度或机构。
  2.建立对强制检验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制度和委托检验制度。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以“治本”为目标,按照国务院关于强化对强制检验商品监督力度的要求和总局提出的在专项整治中强化质量监督的措施,根据各类市场(商城)的不同性质,于2002年12月底之前制定出定期和不定期的强制检验商品的目录和监督检查制度,向社会公布,并认真组织实施。对列为重点监督的产品发生严重假冒伪劣情况的,要按打假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责任。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都要研究制定面向经营者、消费者的委托检验、验货和计量、校准等服务制度,配合流通体制改革,在物流配送、采购进货、市场交易等过程中开展中介服务,堵住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市场的渠道,使公正检验、公平计量等成为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
  3.加快计量整治工作速度。前段计量整治工作薄弱的省、市、县,今后几个月要抓紧工作进度,认真监督市场主办者落实对市场经营户使用强检计量器具的登记造册和设置公平秤的责任。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受检率低于85%、公平秤设置及受检率低于100%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局,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务必在2003年1月底以前实现这些目标。集贸市场计量管理不符合规定的,要依照《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要结合集中整治工作,尽快建立集贸市场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制度,长期坚持。
  4.加强加油机防爆安全监察。前段工作抽查发现防爆安全性能合格率低,且整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方,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一定要尽快采取措施,反复检查安全监察意见的落实情况,确保消除安全隐患;要联合经贸委等部门,采取有力手段,对没有解决加油机防爆安全隐患的加油站,责令停业整顿。对两次以上督促不整改的加油站,要及时报告地方政府,提请有关部门取消其经营资格。
  5.认真查处加油机计量作弊行为。各地质检部门要结合查处加油站计量违法行为,制定分区域、分路段的监督检查制度,采取严格监管措施,防止屡犯。针对利用加油机计算机软件作弊的情况,可采取对计算机外壳实行铅封或对机芯实行铅封的办法,并记录造册。经营者维修加油机必须打开铅封时,需先报告当地质检部门验封,由具有合法资格的维修者进行维修,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对故意违反规定进行计量作弊的,要严肃处理,公开曝光,提请经贸、工商等部门吊销有关证照,使其不得继续从事油品经营。加油机强检率低于100%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局,要确保在2003年1月底前完成全部强检任务。各地要加强同经贸、工商等部门和石油公司协调,统一相应的工作措施,通过专项整治建立对加油站长效监管的计量监督检查制度。
  6.继续加强对油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各地质检部门要对消费者反映质量问题较严重的地域或路段的加油站、油库的油品,加大质量监督抽查频次,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必须依法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要结合打击土炼油,在今年年内基本解决加油站油品质量问题。
  7.大力开展扶优活动。为了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对经过整治后质量、计量、安全行为规范,诚实、守法经营的市场(商城)、加油站进行表彰和宣传。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树立若干个重质量计量、守诚实信用的集贸市场(商城)和加油站的典型,授予他们相应的荣誉称号,向社会公布。对加油站还可采取按区域、路段集中授予称号的办法。通过抓点带面,推动“治本”工作,深化“治本”成效。各地在开展此项活动时,要注意从严掌握标准,切实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对市场(商城)进行命名或授予荣誉称号时,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实行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实施的相应工作制度。对其中特别突出的,可以在市场管理者、加油站经营者自愿的前提下,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报总局确认。
  8.认真完成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按照总局已发出的通知要求,抓紧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整治时间同时延长到2003年3月底。各地要把整治同制定旅游服务国家标准,推行旅游服务行业质量认证,表彰宣传服务质量等先进典型结合起来,把着力点放到治本上来。各地质检部门要于2003年春节前完成总局部署的旅游市场专项整治任务,并在2003年春节后统一总结检查。

  三、狠抓重点商品专项打假,努力实现阶段性工作目标
  各地要按照总局关于开展专项打假八大战役的部署要求,与整治工作同步组织实施专项打假工作。
  1.要始终将食品作为重中之重,严厉打击图财害命的制假售假违法活动。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禁止在食品中使用次硫酸氢钠甲醛(吊白块)产品的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通过加大对吊白块生产、分装、销售、使用环节的监管力度,有效防范吊白块流入食品生产环节。各地在12月底前,要集中组织力量,主动出击,摸案源、捣窝点,集中查办食品违法案件,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以造成声势,震慑犯罪分子。对致人中毒、伤亡的案件不管案值大小,都要作为大要案办理,及时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能以罚代刑,罚过款放行,降格处理。元旦春节期间,要会同有关部门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格防止因食品质量而发生中毒事件。一旦接到群众举报或发现中毒、伤亡事件,要及时查清食品来源和流向,采取果断措施不让事态蔓延和再度发生。对初步查出的致人中毒、伤亡或极易造成中毒、伤亡事件的案件,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采取措施并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参加处理,不得随意向新闻媒体披露,以免引起社会恐慌。
  2.继续落实总局为解决接连不断出现“黑心棉”、“地条钢”、“土炼油”等制假售假问题发布的几项监管实施办法,下决心在明年一季度以前实现基本遏制的目标。对“土锅炉”违法活动,要采取堵疏结合的办法,继续以烫衣房、生产胶合板、加工豆腐等作坊为重点对象,既要拆除、销毁“土锅炉”,又要积极引导使用替代锅炉产品,提供相应技术服务。总局将在适当时候,检查各地重点商品专项打假工作的落实情况。
  3.继续深入开展化肥、农药等农资专项打假。各地要结合农时,认真组织打假下乡、服务下乡行动,严厉打击复合肥、复混肥中掺杂使假的违法活动和以常规农药冒充高效、低毒农药的违法活动,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四、严格依法行政,推动打假治劣向纵深发展
  1.完善大要案管辖和督察督办制度。各级质检部门在整治工作中,要狠抓一批大案要案,严打违法犯罪分子的“保护伞”,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件,使人民群众感受到市场秩序有明显好转。要进一步完善案件分级管辖制度,从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基本到位的新情况出发,进一步落实重要案件由上一级组织查办,必要时可调动下一级参加调查取证的办案方式,逐步形成上下级结合、联合查办的机制。要进一步完善督查督办制度,大要案一经立案立即向上级报告。对省局组织查办的大要案,由总局督办;对市局查办的重要案件由省局督办。要明确大要案查处的工作责任,在案件管辖制度上形成省、市、县合理分工、发挥垂直管理的整体优势。
  2.落实打假治劣的工作措施。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是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建立打假的快速反应制度,凡发现市场(商城)或其他地方有制假售假情况的,必须立即出动执法人员调查处理,在认定违法事实后,要认真查明制假源头,追踪端掉制假窝点,取缔假标识、假包装物印制窝点;要查封假冒伪劣商品,查堵假冒伪劣商品的流向,绝不能让其危害消费者。销售者不能说明证明或拒绝说明证明制假源头的,视其为制假责任人,依法处理。各级质检部门对向公安部门移交的案件,向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通报联合查处的案件,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程序和手续。
  3.建立质量信用和打假治劣信息体系。各地质检部门要对故意制假者尽快建立“黑名单”信息库,已经建立的要做好维护工作,尚未建立的要加快建立,为使全系统上下并与左右相关部门联网、形成信用体系,积累信息资源,发挥信用信息的监督作用。
  4.形成严格依法行政的制约机制。各级质检部门要认真加强行风建设,严格依法行政的制度和规定,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坚决防止和纠正多层重复执法、少数人滥用权力、罚过款放行、甚至权钱交易等问题发生,提高执法水平。
2002年10月17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9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