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证监发行字[2004]124号
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报告》(株冶火炬字[2003]34号)及有关申请文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的政策规定,我会核准你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现通知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2,000万股。
二、你公司的国有法人股和法人股暂不上市流通。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进行。
四、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至你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期间,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审计报告已过有效期的,应及时上报我会,按我会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四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