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报送《期货经纪公司监管报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7-27 生效日期: 2004-07-27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证监期货字[2004]53号

为科学、全面地反映期货经纪公司经营、财务和风险控制状况,逐步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期货经纪公司审慎监管制度,为期货经纪公司的非现场监管和综合量化考评提供基础数据,在世界银行的协助下,我会研究制定了《期货经纪公司监管报表》(以下简称“监管报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证监局和期货经纪公司要高度重视监管报表的报送和分析工作,对监管报表进行认真学习。我会将在近期开展有关培训工作,以加深对监管报表的理解。

  二、我会目前已开始着手建立监管报表的电子化报送和分析系统。在系统投入使用之前,各期货经纪公司应当于2004年9月份开始以EXCEL电子文档形式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监管局报送监管报表。具体时间要求是每月前15个工作日报送上月报表数据。待电子化系统建成之后,我们将就报表报送工作做出具体要求。

  三、期货经纪公司应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要求认真、及时地完成报表填报工作,确保监管报表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期货经纪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需对报表的虚报、瞒报、漏报和迟报承担责任。监管报表报送工作的质量将作为期货经纪公司业务资格审核、高管人员量化考核和年检的依据。

  四、各监管局应当对辖区内期货经纪公司上报的监管报表进行汇总、整理和分析,并向我会报送有关分析报告。我会将在监管报表培训会上布置有关汇总分析工作的具体要求。

2004年7月27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9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