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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阻隔防爆技术标准宣传贯彻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9-09 生效日期: 2005-09-09
发布部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安监总厅字[2005]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今年4月13日,我局颁布了《汽车加油(气)站、轻质燃油和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用阻隔防爆储罐技术要求》(AQ3001-2005)、《阻隔防爆橇装式汽车加油(气)装置技术要求》(AQ3002-2005)(以下统称阻隔防爆技术标准)。这两项阻隔防爆技术标准是在总结HAN阻隔防爆技术多年试点应用、实际使用的经验与成果的基础上起草和制订的,其目的是规范阻隔防爆技术在汽车加油(气)站、成品油运输车槽罐、橇装式阻隔防爆加油装置上的应用。为规范HAN阻隔防爆技术应用工作,2005年8月24日,我局会同建设部、交通部、质检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广应用阻隔防爆技术的通知》(安监总危化字[2005]101号)。为指导和帮助成品油生产、运输、经营和储存单位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以及各级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正确理解和把握这两项阻隔防爆技术标准的主要内容,顺利推广应用HAN阻隔防爆技术,经研究,决定组织阻隔防爆技术标准宣传贯彻组(以下简称宣传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阻隔防爆技术标准宣传贯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宣讲《关于推广应用HAN阻隔防爆技术的通知》。
  2.介绍和讲解两项阻隔防爆技术标准适用范围、主要内容等。
  3.推广应用HAN阻隔防爆技术有关问题咨询。

  二、时间安排
  2005年10月15日~12月15日,宣传组应省(区、市)安全监管局等部门和单位的邀请,赴各地开展宣传贯彻活动。
  各省(区、市)安全监管局、有关中央企业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和HAN阻隔防爆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的安排,在10月15日前,与宣传组协商具体安排时间等事宜。
  宣传组联系人:王晓兵,联系电话:(010)64261800(带传真);13501071916。

  三、活动形式
  以会议形式为主,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HAN阻隔防爆技术推广应用现场会的形式进行。各省(区、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本地区安全监管部门的有关人员、有关中央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省内有关石油和化学工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

  四、宣传组人员组成
  组 长:张世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司助理巡视员
  成 员:梅 建 危险化学品标准化研究所(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副所长
      梁俊力 上海华篷防爆科技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王晓兵 危险化学品标准化研究所(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所长助理

  五、其他事项
  (一)宣贯资料。宣传组按各省(区、市)实际参加人数免费提供如下资料:
  1.《汽车加油(气)站、轻质燃油和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用阻隔防爆储技术要求》(AQ3001-2005)(煤炭工业出版社出版);
  2.《阻隔防爆橇装式汽车加油(气)装置技术要求》(AQ3002-2005)(煤炭工业出版社出版);
  3.《HAN阻隔防爆技术实用手册》(煤炭工业出版社出版)。
  (二)请协助安排宣传组人员交通、住宿等事宜。宣传组人员交通费、食宿费和资料费由安全监管总局统一安排。宣传贯彻活动的其他费用由活动组织单位自行解决。

                                                                                                                            二00五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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