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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信息化建设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11-05 生效日期: 2002-11-05
发布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津政办发[2002]7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2]17号)精神,使我市政府系统信息化建设,在“十五”期间再上新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今后一个时期政府系统信息化工作的重点
  电子政务建设事关信息化发展的全局,因此,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决定,把电子政务建设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信息化建设的重点,政府先行,带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这对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增强政府监管和服务能力,促进社会监督具有重大意义。政府系统各部门一定要把电子政务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设专人负责这项工程,并按照我市“十五”期间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做好本单位的工作规划,确保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目标的实现。
  二、政府系统信息化建设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
  1.整合现有网络资源,筹建一个标准统一、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的全市政务信息网络平台;
  2.政府职能部门的重点业务系统建设取得显著成绩;
  3.政务资源信息库建设取得重大发展,信息资源共享程度明显提高;
  4.建立规范的培训考核制度,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和能力;
  5.电子政务体系框架初步形成。
  (二)任务
  1.加快各单位内部办公业务局域网建设步伐,逐步实现行政机关主要办公业务的数字化,特别是在公文传输、公文办理、信息、值班、督查、会务、提案办理等主要办公业务上有新突破。
  2.要切实抓好信息资源数字化工作。为了满足社会对政务信息资源的迫切需求,为各级领导宏观决策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对我市“十五”期间要重点建设的五类基础数据库(人口人才、法人单位、空间地理和自然资源、宏观经济、政策法规)有建设任务的单位,都要全力以赴,认真抓好落实。
  3.办好政府门户网站,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所有承担政府职能的委局,都要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搞好政务公开和网上办公。特别是网上审批、网上办公的功能要强化,以实现直接与企业和社会进行交互式网上办公。
  4.积极参与整合全市政务信息网络平台工作。当前,我市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政务系统网络平台,无法实现数据的跨部门、跨区域流转和资源共享。整合网络平台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技术、标准、规范管理、运行等诸多方面,全市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参与,共同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
  三、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本单位领导重视与否,直接关系到信息化建设的摆位问题。因此,各单位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这项工作,并把这项工作作为办公室的基本职能进一步强化。
  (二)搞好规划。各单位要按照我市信息化建设“十五”规划的总体框架,做好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工作规划,并确保与全市的总体规划步调一致。
  (三)强化全员教育与培训。要采取多种方式对全体公务员进行信息化知识再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的思想水平和专业技术应用能力。
  (四)保证建设和运行资金的落实。各单位要根据财力情况加大对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的力度,对信息化建设的运行费用,要列入各级财政的年度预算,并集中管理,合理使用。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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