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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先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先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者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7-17 生效日期: 2004-07-17
发布部门: 建设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建办质[2004]59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解放军总后营房部:
  1984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23号),提出了建立工程质量监督制度。自此,建设工程质量实施政府质量监督制度20年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促进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增强建筑业从业人员质量意识和技术水平,提升工程质量水平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推动全国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两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监督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实施20周年之际,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先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者活动。
  现将《先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先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者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评选要求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四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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