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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天津政报》扩大发行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7-14 生效日期: 2002-07-14
发布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津政办发[2002]4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天津政报》是市人民政府公报,是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面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政策指导性期刊。《天津政报》作为传达政令、宣传政策、指导工作、服务社会的重要载体,具有法定的权威性和指导性。2003年《天津政报》将扩大发行。现将有关征订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天津政报》的发行工作。《天津政报》刊登的市政府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是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政策依据,是基层单位依法办事的政策向导,是广大人民群众学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必备刊物。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完成好征订和扩大发行《天津政报》的任务作为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与时俱进、力争上游、抢抓机遇、跨越发展基本工作要求和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民主监督,深化基层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抓实抓好。
  二、要切实做好《天津政报》的发行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2003年度《天津政报》的征订工作即开始进行,各单位要抓紧安排好征订工作。要指派专人负责,落实发行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力争在刊物计数和覆盖面上都有所增加。征订工作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和各单位按所在地区和隶属关系统一组织,于2002年11月15日前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天津政报社(天津市和平区大沽路167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625室)办理订阅手续。《天津政报》为半月刊,全年24期,每期3.5元,全年定价84元。国内统一刊号CN12-1333/D。
  三、要积极做好《天津政报》的发行宣传工作。各单位要把做好征订工作与宣传工作结合起来,广泛宣传《天津政报》在传达政令、服务基层、服务社会等方面的作用,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和认识《天津政报》。要认真组织好驻津单位、民营企业、三资企业、基层执法部门和个人的订阅工作。同时,要注意收集并及时反馈读者对办好《天津政报》的意见要求,促进《天津政报》在新的形势下,不断提高办刊水平。
  联系电话:23317940 23326541
  传真:23317940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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