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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重庆民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划转给中国核工业建峰化工总厂持有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3-15 生效日期: 2005-03-15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渝府[2005]41号
市国资委:   一、同意将重庆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民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9117.18万股(占重庆民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58.82%),无偿划转给中国核工业建峰化工总厂持有。
  二、请你委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督促有关企业及时办理国有股权划转的报批和过户手续。
二00五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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