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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关于征集第十三次中国-菲律宾科技合作联委会项目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6-17 生效日期: 2003-06-17
发布部门: 科学技术部
发布文号:

根据2000年5月11日在京签署的《中国-菲律宾科技合作联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议定书》,经双方协商确定,中国-菲律宾科技合作联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将于2003年8月在菲律宾举行。会议将讨论并确定2003-2005年度的中国-菲律宾双边科技合作项目。
  为筹备此次会议,现向你单位征集中菲科技合作短期交流项目。征集领域如下:农业、林业、气象、中医药、空间技术与应用、灾难预报及预防、标准计量等。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工作的需要,组织申报中菲科技合作短期交流项目,每个项目的执行时间至多不超过10天,人数不超过5人。
  申报项目时,请根据'中国-菲律宾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的规定,分别按所附中、英文'中国-菲律宾科技合作短期项目申报表'的格式认真填写并用计算机打印在标准A4纸上,于2003年7月10日前正式函报我司。中文请用仿宋_GB2312字体小三号字,英文请用Times New Roman字体12号字。电子版的申报表格, 可直接从本网页下载。
  请注意所报项目建议书的中英文应内外有别,不可简单互译,否则将不予以考虑。
  联委会结束后,我司将正式行文通知获选项目的报送单位。未被选中的项目将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
  1、中文申报表格.doc (略)
  2、英文申报表格.doc (略)

科技部
二○○三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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