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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开展2004年度、2005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8-16 生效日期: 2005-08-16
发布部门: 教育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教高厅[200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
  为了规范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以下简称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的办学行为,加强对网络教育的质量监控,促进网络教育的可持续发展,不断推进网络教育的改革与创新,我部继续对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实行年报年检制度。现将2004年度、2005年度年报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报年检对象为67所现代远程教育试点普通高校、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以下简称“开放教育试点”)项目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二、各试点高校要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网络教育学院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8号)精神,按照《2004年度、2005年度教育部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开展年报年检工作的实施意见》、《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年度工作自查要点》(见附件一、二)进行自查,认真填报《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基本情况表》(见附件三),做好年度数据统计分析并形成年度工作自我检查报告。

  三、2004年度、2005年度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的检查评估工作,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2005-2006年试点高校教学评估工作合并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四、鉴于我部将于2005-2006年开展试点高校网络教育教学工作评估,我部对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2004年度工作不单独进行年检,2004年度、2005年度的年检工作合并进行。凡当年接受评估且评估结论为“合格”的试点高校,可免于参加当年及下一年度的年检,但仍须按要求报送年度数据报表和年报自检报告。我部将根据工作需要对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进行专项检查和抽查,聘请专家对年报材料中可能失实的内容或社会反映较大的有关问题进行复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五、省级及以下电大“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的年报年检由中央电大负责组织实施,年报数据和自检结论由中央电大报我部高教司。

  六、各试点高校要加强自查工作,特别是要加大对违规招生、考试作弊和校外学习中心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的自我查处力度,落实各项规范管理措施,并及时提交自检报告。自检报告须对照《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年度工作自查要点》中的内容,逐项真实、准确回答。我部将对试点高校进行随机抽查,如发现有不实或者造假问题,将严肃处理。

  七、我部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年报年检工作,通过“高等学校网络教育质量监管系统平台”实现年报年检的网上申报、自动统计分析、网上评审。各试点高校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监管系统平台的使用与管理。

  八、2004年度、2005年度年报数据统计起始日期为1月1日,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2004年度年报数据于2005年10月1日前、2005年度年报数据于2006年4月1日前通过监管系统平台报送我部(具体报送方法见附件四),同时将年报数据报表和自检报告以书面形式报送我部高等教育司和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逾期不报的学校将视为拒绝参加年报年检工作。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远程与继续教育处,邮编:100816,联系人:王晨、刘英,电话:010-66097822,010-66096266,传真:010-66020758。

二00五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1.2004年度、2005年度教育部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开展年报年检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规范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的办学行为,加强对网络教育的质量监控,促进网络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我部继续对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实行年报年检制度,现提出2004年度、2005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实施意见如下:
  一、2004年度、2005年度的年检工作合并进行。凡当年接受我部开展的试点高校网络教育教学工作评估,且评估结论为“合格”的试点高校,可免于参加当年及下一年度的年检,但仍须按要求报送年报数据报表和年报自检报告。
  二、年报年检工作包括自检、年报、抽查和年检四个工作步骤。
  1.自检是试点高校根据我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年度工作自查要点》的要求进行自查,并填写《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基本情况表》,进行年度统计分析。
  2.年报内容包括试点高校的自检报告和数据报表。试点高校根据我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年度工作自查要点》的要求,进行自查和年度统计分析后形成年度工作自检报告,行文报送我部,同时通过监管系统平台报送电子文档;年报数据按我部下发表格样式填写,并通过监管系统平台上报。
  3.抽查包括我部根据工作需要对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进行的专项检查;我部聘请专家对年报材料中可能失实的内容或社会反映较大的有关问题进行的复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校外学习中心的抽查。
  4.年检是我部聘请专家组根据各试点高校的年度报告、我部的抽查结果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校外学习中心的年度检查评估或抽查的结果,对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进行的年度综合审查。年检结果由我部审核批准、公布。各试点高校需认真按我部公布的年检反馈意见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措施报送我部。
  三、年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试点高校的年检结果将定为不合格:
  (1)试点高校在开展网络教育过程中,严重违反了国家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
  (2)试点高校的网络教育工作存在严重的不规范办学行为,教学质量难以保证,或存在其它严重问题;
  (3)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年报材料;年报年检内容严重失实;拒绝参与年报年检。
  2.对于年检结果为不合格的试点高校,我部将组织复查,并根据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予以下列处理:
  (1)责成试点高校暂停在部分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的招生,并进行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招生;
  (2)责成试点高校暂停部分网络教育专业的招生,并进行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招生;
  (3)责成试点高校停止网络教育招生若干年,并进行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招生;
  (4)取消学校的现代远程教育试点资格。
  2.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年度工作自查要点(略)
  3.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基本情况统计表(略)
  4.年报年检电子数据报送方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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