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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十一五”期间充分利用远程教育资源加强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6-20 生效日期: 2006-06-20
发布部门: 山东省农业厅
发布文号: 鲁农人字[2006〕]20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历史任务,努力培养一大批思想观念新、文化素质高、技术业务精、经营能力强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民,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十一五”期间充分利用远程教育资源加强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的意义
  培养新型农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对新知识、新技术的认知应用能力,才能把农村大量的富余劳动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才能使农业科技成果真正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面向农业、农村、农民,是提高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科技文化素质的重要载体,是运用现代技术,把党的农村政策、科技信息和致富技术,方便快捷地传达到农村党员干部群众当中,实现“让干部经常受教育,使农民长期得实惠”的有效途径。农业部门担负着对农民进行科技教育培训的重要职能,尤其是各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经过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已经形成完整的办学体系和教育培训网络,成为农业职业教育、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充分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体系、全省各级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所、农业大专院校、农业职业学校等农科教部门的作用,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培训,共同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是十分有益和必要的。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主题,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和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网络体系优势以及各级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所、农业大专院校、农业职业学校等在农民教育培训方面的作用,开展大规模、高质量的教育培训,不断加强新农村带头人队伍建设、新农村公益性岗位人才队伍建设、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农民企业家队伍建设、适应现代城市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以及扎根农村、立志务农的农民骨干队伍建设,辐射带动广大农民学习新知识、接受新观念、掌握新技术、倡导新风尚、建设新农村。
  三、目标任务
  “十一五”期间,每年平均使85%以上的滞留农村劳动力接受3次以上科技知识培训,5年内掌握或更新2项以上新知识、新技术,并在此基础上重点培养好以下五支队伍。
  (一)培养建设新农村的带头人队伍10万人。主要是培养农民群众拥护、能带领农民致富奔小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村干部,用5-10年时间,使其全部达到中专以上文化程度。通过他们的组织发动和示范带动,引导农民建设新农村。
  (二)培养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公益性岗位人才队伍40万人。通过培养思想观念新、文化素质高、技术业务精、经营能力强的中高等实用型服务人才,打造一支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公共事业建设和发展的人才队伍,如农村动物卫生防疫员、农村发展信息管理员(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管理员队伍)、农村计划生育管理员、农村会计员、农村电气管理员等。用5-10年的时间,使其中70%以上人员达到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尤其要建设一支10万人左右的爱岗敬业、业务熟练、保障有力、服务周到的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管理员队伍,使其中80%左右人员达到中级以上管理员水平。
  (三)培养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农民企业家队伍100万人。选拔一批具有创业和创新精神、专业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能力的新型农民及进城返乡立志创业的农民工,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定点培养等方式,将他们培养成掌握先进文化、技术和信息,能进行专业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带头人和农民企业家,参与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历史进程中来。
  (四)培养适应现代城市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产业工人队伍150万人。从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需要出发,通过实施“阳光工程”等,大力开展对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让走出农村的农民,适应现代城市、城镇文明和工作生活的要求。
  (五)培养扎根农村、立志务农的农民骨干队伍200万人。主要是以村为基础、以户为单位,对具有初中以上文化、且扎根农村的青壮年农民,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科技教育培训,使他们掌握农业基本知识和实用技术,成为适应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现代化要求的新型农民。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基础条件建设。“十一五”期间,充分发挥全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资源优势,利用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业已形成的网络体系,有效整合现有各类农村教育培训资源,建立并完善以各级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为骨干,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所、农业大专院校、农业职业学校等为补充,集教育培训、科学普及、推广服务和信息传播等多功能于一体,手段先进、上下贯通、左右衔接、内容丰富、快捷高效的全省农村现代化公共教育培训网络体系。
  ——远教平台建设。在省、市、县(市、区)三级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开辟农村教育专栏,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通过拓展“山东泰山网”功能、开通各市“农业远程教育网”、新建具有双向交互功能的农广校卫星远程教育网络县级接收站点和多媒体教室,构建功能强大的数字化远程教育网络平台。
  ——辅导站点建设。利用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业已形成的网络体系,有效整合现有各类农业农村教育培训资源,建设科学合理、设施完备、功能齐全、适应需求、服务农民、手段先进、灵活高效的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县级教学辅导站点。
  ——辅导队伍建设。制定实施《辅导教师评聘制度》,建立一支既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又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辅导教师队伍。
  ——示范基地建设。依托现有基础条件较好的各类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基地,结合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规范化建设,在全省规范建设100个集培训、试验、示范、推广、服务于一体的设施功能比较齐全的新农村、新农民科技教育培训示范基地。
  (二)大力开发适应新农村建设需要的教学资源。以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群众科技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水平、生态环境意识、民主法制意识为重点,科学规划,精心选题,开发制作质量好、数量多,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教育培训资料。“十一五”期间,每年新开发制作50小时的新农村建设典型经验类课件,100小时的技术技能类课件,50小时介绍农村政策和经营管理类课件,每年整合更新涉农信息2万条以上。
  (三)多形式推进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一是发挥远程教育传播优势,推进媒体资源进村。根据农时季节,运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络、卫星网络、报纸、杂志、电话、科技直通车等载体,将科技知识和信息迅速送进千家万户。二是利用农广校体系健全、熟悉农业、贴近农民的有利条件,推进实用技术培训进村。配合“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按照培训进村、科技入户的要求,切实做到“培训教师直接到户、科技成果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解决农民在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高科技成果的入户率和转化率,增强广大农民增收致富和自我发展能力。三是发挥专业培训机构、专业教师的优势,推进农民科技骨干培训进村。积极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做大、做强“农业远程教育工程”、“绿色证书培训工程”,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开展以科技为主的综合性培训。
  (四)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以农民工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以及寻求就业岗位等方面的知识为主要内容,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远程教育手段和集中办班、咨询服务、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引导性培训。同时,通过实施“阳光工程”,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按照有计划、有教材、有基地、有证书、有岗位的“五有培训模式”,逐步扩大培训规模,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培养大批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
  (五)积极实施农村中高等实用人才培养。以村组干部、乡村公共事业服务人员、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骨干、农业科技示范户、专业农户、农产品营销大户、复转军人以及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为重点,逐步把他们培养成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的中高等实用人才。
  (六)加强管理和教学辅导。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对项目实施、资金管理、考核评估等,提出具体措施和办法,逐步把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各级农业部门要依托各级农广校和专业技术人员,建立辅导队伍。充分发挥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基地、农民科技书屋的作用,多形式、多途径、经常性开展农业科技下乡进村入户工作,有计划地组织农广校教师和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对农村党员干部和群众开展现场教学辅导、技术咨询、政策服务,把远程教学、现场讲授、实际应用有机结合起来,增强教育培训效果。
  五、组织领导
  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发挥农业部门和农广校体系优势,加强农民科技教育培训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充分整合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共同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具体措施。各级组织、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和人员,具体组织实施。要把这项工作放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大局中去把握,放到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培养新型农民的整体工作中去推进,把教育培训、科学普及、技术推广、信息传播有机衔接起来,做到长短结合,远近结合,点面结合,阶段性教育与终身教育结合,普及性培训与基础性、系统性培训结合,理论教学与农民增收致富结合,务求取得实效。
  要明确责任,加强督导。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重视支持,把这项工作作为各级各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大政策支持与资金投入,确保工作计划到位,管理措施到位。建立完善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工作的检查考核和绩效评估机制,制定考核评估办法和评价指标体系,认真组织好检查评估工作。建立激励机制,对工作业绩突出和有创新发展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确保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工作能卓有成效地开展起来。
山东省农业厅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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