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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生态工业循环经济建设试点单位经验总结交流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6-18 生效日期: 2004-06-18
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推进生态工业发展和循环经济建设,总结交流经验,指导地方开展试点工作,我局将于2004年7月28-30日在天津召开生态工业循环经济建设试点单位经验总结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04年7月28-30日
  会期:3天(7月28日报到,7月29-30日开会)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16号,泰达中心酒店
  电话:(022)25206666
  传真:(022)25206677/25206699

  二、参会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局循环经济工作负责同志和生态工业循环经济试点单位、试点城市代表

  三、会议内容
  1、试点单位交流发展生态工业和循环经济的经验;
  2、讨论环保部门如何推动循环经济
  3、讨论地方政府如何推动循环经济
  4、讨论推进循环经济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 魏晓琳
  电话:(010)67116704 (兼传真)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宋雨燕
  电话:(022)25202180
  传真:(022)25201018
  e-mail:songyy@teda.gov.cn

  五、请试点地区和单位提供会议交流材料,地方环保部门也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提供会议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

  六、请需要接站或预订返程票的人员,于6月30日前将会议回执(见附件1)寄回或传真至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七、与会人员食宿费用自理。

附件:1.会议回执
     2.会议交流材料要求
  

二○○四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一:
会 议 回 执
单 位
姓 名
性 别
职 务
到达日期
联系电话
返程票务(注明时间、航班号或车次)
附件二:
  会议交流材料要求
  一、材料字数在6000字左右。
  二、材料格式要求:
  1.文章题目居中,采用小2号字,黑体加粗,段前1行,段后1行,单倍行距;
  2.一级标题采用3号字,方正姚体加粗,段前1行,段后1行,单倍行距;
  3.二级标题采用小3号字,宋体加粗,段前1行,段后1行,单倍行距;
  4.三级标题采用4号字,宋体加粗,段前0.5行,段后0.5行,单倍行距;
  5.其他标题采用小4号字,宋体加粗,段前0行,段后0行,单倍行距;
  6.正文采用小4号字,宋体,1.5倍行距,自然段前空2格;
  7.章节排序:文章标题,1.(一级标题),1.1(二级标题),1.1.1(三级标题)……顺序排列,标题顶头;
  8.标点符号:全角;
  9.文字编辑工具:Microsoft Word;
  10.页面:Microsoft Word默认值。
  三、请于2004年7月15日前将交流材料提交到cncpc@crae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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