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全国矿山救援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8-03 生效日期: 2005-08-03
发布部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安监管救字[200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北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矿山救援管理部门:
  近年来,全国矿山救援战线上的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观念,为全力构建和谐社会、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出色地完成各项抢险救灾任务,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这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一步调动广大矿山救援干部、队员的积极性,不断开创矿山救援工作的新局面,决定于2005年全国矿山救援工作会议期间表彰'全国矿山救援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矿山救援工作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奖励名额
  评选全国矿山救援工作先进集体的范围:全国矿山救护大、中队。
  评选全国矿山救援工作先进个人的范围:从事矿山救援工作或承担过矿山救援工作的在职干部、队员以及为矿山事故抢险救灾做出贡献的专家。
  表彰奖励名额为:先进集体20个,先进工作者6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全国矿山救援工作先进集体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模范地执行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顾全大局,配合国家安全生产工作需要,服从矿山救援指挥部门调动,积极开展矿山救援预防性检查,参与重特大矿山事故的抢险救援,为矿山救援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3、重视和支持矿山救援工作,设立专门培训机构或专职人员从事矿山救援培训、训练和比武工作,注重矿山救援人才队伍建设。
  4、各项矿山救援工作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纪律严明,无违法、违纪现象。
  (二)全国矿山救援工作先进个人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质。
  2、从事矿山救援工作,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
  3、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在抢险救灾工作中,为抢救国家财产、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做出重大贡献。
  4、具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在矿山救援工作中兢兢业业、勇于奉献,成绩突出,受过各级政府和企业的表彰。

  三、评选要求
  (一)评选过程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采取自下而上推选,领导集体研究推荐的方式进行。
  (二)坚持面向一线工作人员,面向基层单位。采取差额评选的方法,各地推荐名额(见附件1)。
  (三)坚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确保先进质量,推荐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
  (四)先进事迹材料要重点突出、内容真实、文字精练(2000字左右)。

  四、评选程序
  (一)各单位接到评选通知后,组织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认真填写《全国矿山救援工作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和《全国矿山救援工作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见附件2、附件3)。可在呈报审批材料中附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三份,呈报省级矿山救援指挥中心或主管矿山救援工作的部门。
  (二)由省级矿山救援指挥中心或主管矿山救援工作的部门写出推荐报告(包括产生的程序,考察、推荐意见等),并对有关材料审核盖章,于2005年8月12日前报国家矿山救援指挥中心。

  五、奖励办法
  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将授予'全国矿山救援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全国矿山救援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

  六、要求
  表彰奖励全国矿山救援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是进一步加强矿山救援工作、促进矿山救援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要充分重视,精心组织,共同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联系人:温雁峰 联系电话:010-64463327、64482653(传真)

二○○五年八月三日
附件1、全国矿山救援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先进集体(候选名额) 先进个人(候选名额)
北京市 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区矿山救援工作开展情况,推荐1-3人作为先进个人的候选人。原则上,矿山救护任务重的省份报2-3人,其它报1-2人。
天津市 1
河北省 1
山西省 1
内蒙古自治区 1
辽宁省 1
吉林省 1
黑龙江省 1
上海市 1
江苏省 1
浙江省 1
安徽省 1
福建省 1
江西省 1
山东省 1
河南省 1
湖北省 1
湖南省 1
广东省 1
广西自治区 1
海南省 1
重庆市 1
四川省 1
贵州省 1
云南省 1
陕西省 1
甘肃省 1
青海省 1
宁夏自治区 1
新疆自治区 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1
附件2:全国矿山救援工作先进集体呈 报 审 批 表
单位名称
填报时间
单位名称 职工总数(人)
主 要事迹
主要事迹(可后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所在单位意 见 (章) 年 月 日
省级救援工作部门意 见 (章) 年 月 日
国家矿山救援指挥中心审批意 见 (章) 年 月 日
附件3:全国矿山救援工作先进个人呈 报 审 批 表
所在单位名称
姓 名
填 报 时 间
姓 名 性别
政治面貌 民族 学历
出生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职 务 职称
何 时何单位授 予何奖励
工作简历
主要事迹(可后附证明材料复印件):
所在单位意 见 (章) 年 月 日
省级救援工作部门意 见 (章) 年 月 日
国家矿山救援指挥中心审批意 见 (章) 年 月 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7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