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做好GSP认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7-22 生效日期: 2002-07-22
发布部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快GSP认证步伐和推进监督实施GSP工作进程的通知》(国药监市[2001]449号)和我局《关于加快GSP认证步伐及监督实施GSP的意见》(皖药监市[2001]380号)要求,2002年底前,对全省年药品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大中型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企业以及年药品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大型零售企业实施GSP认证工作。为进一步推动我省GSP认证工作的开展,确保年底前完成GSP认证工作目标,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监督实施GSP工作领导。按照省局《关于实施GSP认证工作的通知》(皖药监市[2002]90号)要求,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后,应立即成立加快监督实施GSP工作领导小组,并将领导小组名单报省局市场监督处。目前,大多数市名单还未上报,请各市局于8月20日前将监督实施GSP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上报省局市场监督处。

  二、督促大中型药品批发企业加快GSP认证步伐。据2001年底不完全统计,我省年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大中型药品批发企业27家(名单见附件1)。现已通过GSP认证企业3家,剩余的24家企业按照国药监市[2001]449号文件要求必须在年底前强制性通过GSP认证,逾期未通过GSP认证的企业,将按照《药品管理法》第 七十九条规定给予处罚,直至取消其药品经营资格。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监督这些企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速GSP改造,加快GSP认证步伐,确保年底前通过GSP认证。

  三、做好GSP认证申报工作
  (一)GSP认证申请的受理
  法人企业GSP认证申请,由各市局审查后报省局。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和2001年各市上报的GSP认证计划,2002年必须通过GSP认证企业名单见附件1。各市局要督促药品经营企业,按照认证计划安排,抓紧组织申报GSP认证工作。省局将在9月份检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
  (二)申报资料内容(一式二份)
  1、《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书》
  2、《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实施GSP情况的自查报告;
  4、 企业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
  5、 企业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
  6、 企业经营场所、仓储等设施、设备情况表;
  7、 企业所属药品经营单位情况表;
  8、 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9、 企业管理组织机构设置与职能框图;
  10、 企业经营场所和仓库的片面布局图。
  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书》及表格向我局市场监督处领取。联系电话:0551-4656236。

  四、做好大中型药品经营企业的统计上报工作
  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GSP所规定的划分企业规模的原则,对辖区内年药品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大中型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企业以及年药品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大型零售企业按附件2的要求进行统计,由市局汇总后于8月20日前报省局市场监督处。

附件:1、2002年计划进行GSP认证企业名单。(略)
     2、全省大中型药品经营企业统计表。(略)
   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52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