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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优胜区市县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3-23 生效日期: 2006-03-23
发布部门: 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大政发 [2006] 25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200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紧紧围绕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努力推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市政府决定授予中山区、西岗区、金州区、瓦房店市、庄河市等5个区(市)“大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优胜区市县”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区(市)再接再厉,再创新的成绩。同时号召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向先进学习,锐意进取,真抓实干,认真做好2006年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使我市道路交通管理整体水平不断提升,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 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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