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开展2005年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7-15 生效日期: 2005-07-15
发布部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人教司
发布文号: 人劳字[2005]53号

总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总局人事制度改革总体要求,现将2005年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继续全面推进“评聘分开、岗位聘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符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条例规定的申报条件,可不受单位岗位数额的限制,自主申请参加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评审,评审费用自理。各单位在确定合理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的前提下,自主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确定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并择优聘用专业技术人员。

  二、总局负责组建广播电视新闻、广播影视艺术、播音、广播影视工程、翻译等5个系列高级(含正、副高)和会计经济统计(含制片经济)、图书资料、出版等3个系列副高职称资格共8个评委会,其它暂不具备条件的专业职称序列,可委托北京市或其他中央机关代为评审。

  三、为便于对外学术和技术交流,2005年起“提高工资待遇的高级工程师”资格名称更改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今后凡取得相应资格的,统一颁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受聘后可享受相应的待遇。

  四、按照“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区别对待,逐步提高”的原则,并参考中央有关部门及北京市的做法,制定了《关于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规定》(附件1),对总局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职称所需外语条件作出新的规定,特别对1977年底之前参加工作的人员、艰苦台站人员、连续工龄满30年或连续从事本(相关)专业工作满25年的人员的职称外语要求作适当照顾,今后的外语合格证书有效期限不再进行限定。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向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提交有关材料及相关证明;
  (二)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对收到的书面材料进行核实,并出具审核意见;
  (三)各单位于10月31日前将经过核实的材料、《2005年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2)及评审费(本着“以支定收”的原则,申报人每人交纳评审费500元)送交相应受理单位。逾期将不予受理。

  六、申报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申报表》(贴小2寸免冠照片)。
  (二)《推荐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情况简表》(附件3)一式21份,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印章。
  (三)《业务报告(自传)》1份(3000字左右),重点说明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业务报告(自传)》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注明是否属实并加盖公章。
  (四)最高学历证明、现任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五)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符合《关于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规定》的人员需填写《职称外语情况说明》(附件4)。
  (六)取得现有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以来正式出版的专业著作1部,或在省部级以上报刊(全国公开发行,有正式刊号)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3—5篇(一般每篇不少于4000字);其中,申报正高职称的提交5篇专业论文,申报副高职称的提交3篇专业论文。
  1. 著作需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内容提要一式1份;论文需复印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文章正文一式1份。
  2. 著作、论文以笔名发表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3. 凡与他人合著的著作、论文,需提供本人完成字数或完成工作量的证明材料。
  4. 著作、论文需由本专业2名专家就其理论水平、学术及实用价值提出书面评价意见,填写统一格式的《职称论文、著作鉴定表》(附件5)。
  (七)取得现有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以来专业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八)申报广播电视新闻、播音系列职称的需分别提交《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证》、《播音员主持人证》第2、3、4页复印件1份。申报播音系列职称的还需提交任现职以来能够反映本人真实水平、总计时间为10—15分钟的节目带(普通盒式录音带或普通大1/2寸录像带)1盒。如系主持人节目,主持人语言应不少于节目时间的十分之四。
  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七、专业工龄截止时间:2005年7月31日。

  八、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可按总局有关规定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九、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十、在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申报中,凡伪造学历、资历,谎报业绩、成果者,取消申报人当年申报资格及当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十一、需总局职改办委托外单位代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由总局职改办审核同意后出具委托代评函。

  十二、2005年广播影视工程系列职称申报材料委托广播影视人才交流中心负责受理,广播电视新闻、广播影视艺术、播音、翻译、会计经济统计(含制片经济)、图书资料、出版等7个系列的申报材料委托总局规划院负责受理。
  广播影视人才中心地址:海淀区羊坊店路6号——天洋商厦B306室;联系人:魏晋萍;联系电话:63970260。
  总局规划院的地址:总局大院南门洗印楼326室;联系人:刘燕兵;联系电话:86093761。

  十三、评审结束,由总局人教司(职改办)下达职称资格通知,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要在两个月内到总局人教司(职改办)办理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每人需交2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证书工本费20元)。

  十四、评审材料由本人或所在单位自留底稿,除评审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外,其他材料一律不退。
  本通知的全部内容及相关表格均可从国家广电总局政府网站“广电职业”栏目的“最新消息”中下载,总局政府网站网址:www.chinasarft.gov.cn 。

国家广电总局人教司
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1:关于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规定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广播影视工作实际,按照'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区别对待,逐步提高'的原则,现就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外语能力是衡量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和专业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特别是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对外开放不断发展的新形势,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外语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国家批准的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中,对不同系列、不同职务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外语能力都做出了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人发(1998)54号)规定的范围,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外语水平测试。
  二、参加国家人事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执)业资格考试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聘用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自主决定对应聘人员的外语水平要求。
  三、1977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达到45分,可凭成绩通知单参加相应等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评审。
  四、在艰苦发射、监测台站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达到40分(1977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达到35分),或达到当地省级职改部门确定的参评成绩,可凭成绩通知单参加相应等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评审。
  五、1999年以后取得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符合下列条件的,在评聘专业技术职称时有效:
(一)受聘担任初级职务后考取的中级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评聘中级职称;
(二)取得中级职称后考取的副高级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评聘副高级职称;
(三)取得副高级职称后考取的正高级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评聘正高级职称。
  六、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其他系列同级别职称资格,应按照申报系列对外语要求的规定执行。
  七、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于外语考试:
  (一)取得外语(从事翻译工作人员的第二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申报中、高级职称资格。
  (二)获得博士学位申报高级职称资格;获得硕士学位申报中级职称资格。
(三)留学回国人员首次参加职称评审。
(四)申报副高级职称评审时已取得职称外语合格证书(含1977年底前参加工作人员外语成绩达到45分)的人员申报正高级职称资格。
(五)参加《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通过中(Ⅰ)级者申报中级职称资格,通过高(A)级者申报高级职称资格。
(六)至专业工龄截止时间,连续工龄满30年或连续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
(七)取得TOEFL(托福)考试550分以上、IELTS(雅思)考试5分以上或GRE(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1800分以上。
(八)近三年内参加全国公共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达到出国分数线。
(九)艰苦台站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职称资格。
符合上述免试条件的人员不需履行免试报批手续,在评审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复印件,交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审验无误后一并报评委会。
附件2:2005年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情况一览表
序号 工作单位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文化     程度 所学专业 毕业     时间 工作     时间 专业工作年限 现有职务 聘任时间 申报职务 是否破格 职称外语情况
附件3:推荐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情况简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最高学历
毕业       学校 毕业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
现有专业职务 评聘时间 申报专业职务 职称外语 成绩
主     要     工      作      简      历 起止时间 工作单位 所从事工作
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业务论文、论著、译著
序号 论文、著作、译著题目       及字数 发表   时间 发表、出版在何处 独(合)著 本人在合著中所承担部分        及字数
专业获奖情况 获奖题(项)目 获奖名称 等级 颁奖单位 获奖  时间 本人承担角色
附件4:职称外语情况说明
  本人符合《关于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规定》第  条第  款的规定。
                  申报人签名: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        人事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情况属实。
   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人事代理机构)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5:职 称 论 文、著 作 鉴 定 表
申报人姓名 现有职称 拟申报专业职务 工作单位
序号 论文、著作、译著题目及字数 发表时间 发表、出版在何处 独(合)著 本人所承担部分及字数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7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