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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新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6-01 生效日期: 2004-06-01
发布部门: 科技部
发布文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有计划、有重点的装备、新建和调整国家重点实验室。按照国家重点实验室“十五”发展计划和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农业、人口与健康、能源、资源环境等社会公益性领域,以及若干重要新兴交叉领域开展新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申报实验室必须符合以下方向,具体实验室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一般应比指南方向更集中。
  1、病原微生物与传染病
  2、生物治疗
  3、肿瘤生物学
  4、脑与认知科学
  5、认知科学与学习
  6、生物电子学
  7、植物系统发育与进化
  8、动物营养学
  9、海洋地质
  10、海洋环境
  11、能源清洁利用与高效转换
  12、环境化学与生态毒理学
  13、岩石圈演化与矿产资源
  14、激光物理
  15、计算机科学
  16、水资源、水利水电工程
  17、气象科学
  18、有色金属材料制备加工
  19、精密合金与制备

  二、基本条件
  申报实验室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已运行、并对外开放两年以上的部门重点实验室,从事基础或应用基础研究,具有国际先进水平或特色,在国内本领域中处于领先地位,能承担和完成国家重大科研任务,有比较充足的国家纵向科研项目经费。
  2、具备高水平的科研队伍,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能够满足参与国际竞争和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的需要。
  3、实验室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科研用房集中,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仪器设备总值(原值)1500万元以上。
  4、实验室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能保证实验室建成后的运行经费,承诺建设期间匹配投入仪器设备购置经费1000万元以上。

  三、申报方式
  申报新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统一由实验室主管部门向科技部申报。本通知下发后,各主管部门即可参照国家重点实验室总体要求(附件1),择优组织具备条件的单位填报《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格式见附件2),审核后报我司。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可直接向我司申报。

  四、注意事项
  1、申报时可对现有实验室的研究方向、人才队伍、管理体制等做适当调整,使实验室成为集中依托单位精华力量、代表相关领域最高研究水平的科研基地。
  2、申请报告一式10份,并加盖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
  3、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配套经费的到位情况,以其每年下达的经费预算和实验室实际进账数额为依据。
  4.科技部将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遴选不超过19个实验室(每个方向最多1个),请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对照申报条件认真衡量,严格把关,不要盲目申报。一个部门在1个个方向最多只能推荐1个实验室,多报无效。
  5、申报截止日期:2004年7月20日(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报告将不予受理。
  6、申报工作结束后,科技部将组织专家评审,重点审查实验室研究方向与内容、研究工作的基础和水平、实验条件、人才队伍状况、运行管理机制以及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支持等。评审以实验室汇报演示和答辩、现场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请相关实验室做好准备工作。
  7、本通知同时在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most.gov.cn和http://www.chinalab.gov.cn。

  五、联系方式:
  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基地建设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复兴路乙15号
  邮政编码:100862
  联 系 人:樊 华、王 静
  电  话:010-58881555
  传  真:010-58881559
  E-mail:fanhua@chinalab.gov.cn,  wangjing@mail.most.gov.cn

附件1、国家重点实验室总体要求
附件2、《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

科技部
二○○四年六月一日


  附件1:国家重点实验室总体要求
  国家重点实验室作为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学家、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依托一级法人单位建设,是依托单位中具有相对独立的人事权和财务权的科研实体。
  国家重点实验室应围绕国家战略目标、面向国际竞争,为增强科技储备和原始创新能力,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或在科学前沿的探索中具有创新思想,在国际上占有一席之地;或满足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在重大关键技术创新或系统集成方面成果突出;或积累基本科学数据,为国家宏观决策提供科学建议,为维护国家权益提供科技支撑。
  实验室应具备较先进的仪器设备和完善的配套设施,统一管理,开放使用。
  实验室应成为吸引、凝聚国内外优秀人才的基地。科研队伍由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组成,固定人员以学术带头人、高素质研究骨干和高水平的技术人员为主,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团结合作。实验室主任应是本领域的优秀学术带头人,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在实验室工作,在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中起主导作用。学术带头人应为本领域的优秀科学家,与实验室主任协同合作。
  实验室应具有良好的培养优秀中青年的条件与业绩,能够培养具有较好科学素质和科研能力的科研后备人才。
  实验室学术气氛浓厚,开展高水平和实质性的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实验室应具备较高的管理水平,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规章制度健全,日常管理科学有序。人员岗位职责明确,研究资料完整,环境整洁。
  实验室发展方向是依托单位的重点发展方向之一。依托单位重视和支持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
  附件2:《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
  (封面格式)
  实验室名称:
  学科分类:
  依托单位:
  主管部门: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填报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二00二年制
  内容提纲
  一、实验室研究方向、内容
  二、国内外该学科(领域)最新进展,发展趋势、应用前景
  三、建设实验室的目的、意义(实验室建成后对国家和依托单位的作用、贡献。)
  四、实验室现有研究工作的基础、水平(在国内和国际上的影响和地位;近5年承担的国家及省部级重大科研任务、代表性科研成果和奖励、发明专利,代表性论文或学术专著)
  五、科研队伍状况及培养人才的能力(学术带头人简介及其代表性成果,高水平人才的吸引和稳定,研究生培养情况)
  六、已具备的科研条件(科研用房、仪器设备、配套设施)
  七、主要工作规划、预期目标、水平(从研究内容、科研条件、人才队伍等方面阐述)
  八、开放合作与运行管理设想
  九、专家(学术委员会)意见
  十、实验室依托单位意见(配套经费和运行费支持额度)
  十一、主管部门意见(配套经费和运行费支持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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