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鲁劳社办函[2006]50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厅属技工学校: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我厅决定2006年继续进行全省技工学校部分课程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考促教,提高教学质量;以考导学,推进教学内容和形式更新;以考带教,强化课程设置与教学改革。进一步推动全省技工教育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形式
统考工作由省劳动保障厅统一组织,省职业技术培训研究室具体负责安排,统一命题、印制试卷,并组织进行督导。各市职业技术培训研究室(未设职业技术培训研究室的由市劳动保障局指定机构)负责本市技工学校(含省属、中央属技工学校)的具体考务工作;厅属技工学校的考务工作由省职业技术培训研究室负责。
三、考试科目
(一)高级班
机械类:机械基础、机械制图(省统编教材);
电工类:电气测量、电工基础(劳动出版社高级技工学校最新版教材);
化工、化学类:无机化学(化学工业出版社第二版化工技工学校教材);
医药类:化学。
(二)中级班(一年级、二年级)
机械类:机械基础(劳动出版社第三版)、机械制图(劳动出版社第四版);
电工类:电子技术(劳动出版社第三版)、电工基础(劳动出版社第三版);
化工、化学类:无机化学(化学工业出版社第二版化工技工学校教材);
煤炭类:煤矿地质(煤炭工业出版社1992年版本);
医药类:化学。
(三)非计算机类专业学生考计算机应用基础(省统编新版教材)。
2006年本学期结业以上任一科目课程的学生,均要参加该课程统考。四年制高级班一、二年级参加中级班考试。二年制高级班一年级、四年制高级班三年级参加高级班考试,特殊情况可以参加中级班的考试。
四、考试方式、命题范围及成绩评判
(一)考试方式。计算机采取上机考试方式,时间120分钟;其他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考试时间为90分钟。
(二)命题。具体考试内容范围及命题方式由省职业技术培训研究室另行通知。
(三)成绩评判。每门课程的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各市依据省制订的各统考科目评分标准组织统一阅卷,进行成绩评判,并于7月31日前将考试总结报省职业技术培训研究室。省职业技术培训研究室直接负责省厅直属技工学校全部考试科目的阅卷评判工作。非计算机专业参加计算机科目考试(鉴定)由省职业技术培训研究室统一进行成绩评判,合格者由省劳动保障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初级证书,并上网公布。
为确保考试质量,省厅将派员巡视督查,视情况抽调部分市及学校的试卷,由专家审查阅卷质量。
五、有关事项
(一)全省技工学校部分课程统一考试时间定为两次5月28日和6月28日。各市及厅属技工学校根据本地的情况进行选择。请各市务必将《2006年全省技工学校统一考试情况报表》(见附件)于4月30日前传真至省职业技术培训研究室。并于5月26日前到省职业技术培训研究室领取试卷。计算机应用基础考试于5月21至5月26日进行。
(二)凡已列入省统一考试的科目,各学校不再进行期末考试。
(三)各市将2006年度统考的经验、问题及建议形成书面材料,连同成绩汇总表于7月31日前一并报省职业技术培训研究室。
(四)考试其它具体事项由省职业技术培训研究室另行通知。
联 系 人:王伟超、赫伟
值班电话:0531-6018060(传真)、6018851
附件:2006年全省技工学校统一考试情况报表(略) 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