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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青岛市贫困精神病人医疗康复需求调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4-18 生效日期: 2006-04-18
发布部门: 山东省青岛市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文号:
各区、市残联:
  为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加大贫困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力度,市残联、卫生、民政等部门将共同实施为贫困精神病人免费服药活动。为确保此项活动的顺利实施,决定在全市开展全市贫困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和康复需求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具有常住本市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优惠证》、低收入家庭的精神病人。
  二、调查内容
  了解掌握贫困精神病人的基本情况和康复服务需求。
  三、调查方式
  充分利用基层残联、民政、卫生服务工作网络,对辖区贫困精神病人进行调查摸底,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精神病人的基本情况和和康复服务需求等情况,认真填写在《青岛市贫困精神病人医疗康复需求调查登记表》之中。
  四、调查程序
  调查人员→入精神病人家庭(或正在医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向精神病人的监护人询问调查表中的相关内容→查看监护人提供的相关证件→经查无误后→填写《青岛市贫困精神病人医疗康复需求调查登记表》。
  五、时间安排
  年4月底前各区市进行工作部署;
  5月1日-18日调查员入户调查;
  5月19日-22日各区市汇总;
  5月23日前各区市残联将《青岛市贫困精神病人医疗康复需求调查登记表》上报市残联康复部(纸制、电子版各一份)。
  六、工作要求
  1、此次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区、市残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本、市区贫困精神病人的医疗康复需求调查工作,并确保调查效果和质量。
  2、调查人员要按照工作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调查工作,做到调查内容完整详细、真实,登记表填写要清楚、完整,不漏项。
附件:青岛市贫困精神病人医疗康复需求调查登记表 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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