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津价费[2001]133号
市教委:
你委《关于认定天津大学现代化远程教育学费标准的函》(津教委财(2001)12号)收悉。天津大学业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举办现代远程教育,鉴于该校是本市唯一一所试点院校,国家不拨付教育经费,且办学投入较大,各项费用较高等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自2001年招收新生起,学费标准为:专科教育每生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本科教育每生每学年不超过7000元,研究生教育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0000元。
接此文件后,请通知该校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并请做好对该校收费工作的指导和服务。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