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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办公室、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创建重庆市卫生城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7-18 生效日期: 2004-07-18
发布部门: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办公室
发布文号: 黔江委办发[2004]31号
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各镇、乡党委和人民政府,区委各部委,区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我区创建重庆市卫生城区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取得了历史性重大成功,被市爱国卫生委员会授予 “重庆市卫生城区”称号。在创建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他们以创卫工作为己任,恪尽职守,创造性开展工作,为创卫成功做出了突出贡献。区委、区政府决定,对城东街道办事处等14个先进单位和谭华祥等42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具体名单附后),分别授予“创建重庆市卫生城区先进单位”和“创建重庆市卫生城区先进个人称号。
  区委、区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扎实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区委、区政府号召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学习,以饱满的热情、高昂的斗志投入到今后的工作中去,为把黔江建设成为渝东南经济中心、区域性中心城市而努力奋斗!
2004年7月18日 附:创建重庆市卫生城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先进单位:(14个)
城东街道办事处,城南街道办事处,城西街道办事处,区委办、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区环保局、区教委、区卫生局、区广电局、区市政办、区创卫办、黔江卷烟厂、重庆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黔江分公司
先进个人:(42人)
谭华祥、冉崇华、李淑芬、熊大鹏、马兹权、李永政、罗 奎、晏其川、李顺瑜、唐小莲、任汉培、黄国沛、袁平明、杨小艳、徐廷英、李光彩、肖培明、李翠兰、陈再然、邢亚伟、刘承义、简兴德、庞 莉、黄 凉、邓江宁、郎远淑、程 涛、张光珠、唐孝炳、郑友武、张维刚、程云霞、杨 卫、杨 波、冉咏梅、汪绍涛、任天银、常祖国、黄云长、陈 仕、曾 光、吕 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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